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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宏事件:英菲尼迪給全中國的公關部門上了壹課

娛樂 圈又有大瓜。

這壹回翻車的還是被冠以優質藝人的#王力宏#

給不了解情況的人簡單解釋壹下來龍去脈。

12月15日,王力宏在微博宣布與妻子李靚蕾離婚,理由是性格不合。

12月17日晚,李靚蕾同樣在微博中進行回應,痛斥王力宏婚內實行出軌、 轉移財產、私生活混亂、嫖c、約p等等。

有意思的是,英菲尼迪才和王力宏宣布合作不到36個小時就終止了合約(按照明星簽訂的品牌協議,如果是明星的品德出了問題,那麽就要由明星壹方賠償壹切造成的所有損失)

李靚蕾的爆料是否真實尚不清楚,咱們在此暫不表態。

但不論真假與否,這壹通爆料,確確實實是讓王力宏的演藝生涯栽了個大跟頭,完美無缺的偶像人設徹底被打得粉碎,也讓很多人再次刷新三觀。

在吃瓜看戲感慨 娛樂 圈混亂的時候,我發現了很有趣的壹件事。

李靚蕾發文爆料的時間是12月17日23:09分。

第壹家品牌官宣正式解除和王力宏的合作的是英菲尼迪 ,時間是12月18日01:22分。

從傳出負面消息,到英菲尼迪品牌完成公關,與王力宏完成利益切割,連4個小時都不到。

完成壹項對外宣布的公關舉措,至少要經過內部商討、向領導確認、與明星工作室溝通、確定處理方式、擬對外措辭草稿、校對、最後才能完成對外宣布。

英菲尼迪在意識到情況不對的第壹時間就火速完成與王力宏的切割,贏得壹片叫好:

快速切割關系,讓英菲尼迪不但沒有受到影響,還贏得壹片贊譽。

假設最後發現王力宏並沒有汙點,那麽品牌方僅僅是損失了時間與涉事明星的少部分死忠粉而已,只需要重新找壹位明星進行代替即可。

假設王力宏有汙點,那麽第壹時間表態切割關系,表明態度的英菲尼迪就能博取路人的好感,將危機成功處理壹次優秀的公關案例。

這是它們最高明的地方。

以前我壹直在想,為什麽品牌始終樂意去找明星作為代言人?

明星也是人,也會犯錯。

壹旦明星犯錯,相關涉事的品牌就有可能遭到抵制、甚至是刁難。

像蜜雪冰城壹樣制作壹個虛擬的品牌代言人難道不好嗎?

直到這次公關,我才明白。

各大企業之所以樂意花大價錢去邀請明星擔任品牌代言人,是因為明星具有三個不可復制的優勢。

1.號召力

壹位品德優秀、才華橫溢的明星的號召力超乎想象,拿周傑倫舉例,2019年網絡上掀起壹場超話大戰(指的是 擁有***同興趣的人集合在壹起形成的圈子 ),其中“周傑倫超話”在大量粉絲的幫助下,沖破壹億。

這是啥概念了,大概就是這個圈子裏的粉絲,發言次數突破1億(大概是這麽個意思,我不玩微博超話)

在粉絲自行動員的情況下便能造就如此驚人的成績。

如果周傑倫代言了某壹品牌,那麽這些明星的忠實粉絲很大概率會轉化為品牌的消費對象。

2.潛在的上升空間

選明星作為品牌代言人,就跟投資股票壹樣。

某個明星今天可能只是二線小咖,明天就可能因為某件事壹夜爆紅,成為壹線大咖。

萬壹賭中了這種機會,那麽品牌方就賺大發了。他們用了二線明星的錢,請了壹線大咖作為代言人,並且可以持續地讓明星為品牌商品帶貨,將巨大的流量轉化為購買力,換取金錢。

這種潛在上升空間也造就了品牌方如此鐘愛尋找明星當代言人,哪怕代言明星現在是三無狀態(無作品、無才藝、無名氣)也不要緊,品牌方可以請多位明星作為代言人。

反正,有錢就是大爺。

那要是壹線明星因故名氣大跌,怎麽辦?

哎,品牌方還留了壹手。

3.可避風險性

正所謂無利不起早。

花幾十萬乃至上百萬聘請壹位明星當代言人。

品牌方勢必會做足萬全的準備。

壹般來說,品牌與明星簽約合同時會特別標註壹條規則:

若因乙方(明星)自身原因造成不可逆轉的經濟損失,甲方可無條件單方面宣布終止合同,且乙方賠償所有費用。

簡單地說就是:由於明星個人原因導致出現了不可預料的情況時,品牌方有權力立刻終止合作,而且代言人還需賠償給品牌。

這壹條款,給了品牌壹個足夠的底氣聘請明星,不怕出問題。

要有什麽閃失,他們也可以立刻終止合同,劃清關系,索取賠償的同時,還能賺得壹個好名聲。

這種好事,上哪去找?

王力宏輸麻了,品牌贏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