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屬於完全自動駕駛,可以沒有駕駛員
L4-L5為全自動駕駛,是依靠智能系統自動運行,完全脫離駕駛員,做到真正的無人駕駛。
無人駕駛汽車,也稱機器人汽車或自動駕駛汽車,是壹種搭配傳感器、控制器、執行器等先進裝置,采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能夠感知周圍環境,在很少或完全沒有人工控制情況下自動行駛的新型智能汽車。對於無人駕駛汽車而言,目前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缺乏相應的市場準入機制,法律責任主體不明確,個人信息安全難以保障,與現行保險制度不兼容,這些都是阻礙無人駕駛汽車發展的法律問題。為此,需要加強無人駕駛汽車立法,厘清無人駕駛汽車發展的法律關系,構建無人駕駛汽車法律法規體系,從而推動無人駕駛汽車產業發展,為新時代交通強國建設保駕護航。
劃定無人駕駛汽車事故的責任歸屬,首先要明確無人駕駛汽車的法律主體資格。按照《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規定的通用技術標準,依照無人駕駛智慧化等級程度,無人駕駛汽車可分為L0-L5六個等級,其中L0-L3為半自動駕駛,是需要駕駛員輔助行駛,駕駛員對汽車擁有監督和接管義務,是汽車駕駛的法律責任主體,承擔著交通事故的侵權責任。L4-L5為全自動駕駛,是依靠智能系統自動運行,完全脫離駕駛員,做到真正的無人駕駛。全自動駕駛汽車由於不需要駕駛員操作,因此是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特殊法律主體,它的責任主體是由汽車制造者、銷售者、程序開發者、汽車所有者、實際操作者等多方主體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