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欺淩中為什麽旁觀的同學們看不起校園暴力受害者,甚至對受害者語言侮辱,孤立,這是怎麽回事?
校園欺淩是指同學中的壹方(個人或群體)以身體、語言、網絡等方式故意或惡意欺淩或侮辱另壹方(個人或群體),造成另壹方(個人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的事件。
校園欺淩多發生在中小學。校園欺淩分為壹人實施的暴力、少數人實施的暴力和多人實施的暴力。實施區域多在校園周邊或人少的僻靜地方。
2018年7月5日,北京,為解決校園欺淩問題,教育部首次發布北京市中小學欺淩治理方案:校園欺淩必須限時上報。
對受害者的影響:
欺負同學給同學造成心理問題,影響健康甚至人格發展。
身心影響:恐懼、抑郁、創傷後遺癥、焦慮、胃痛、吸毒、酗酒、自殘、自殺、成為惡霸,這可能是校園槍擊案的原因之壹。
其他影響:經常缺席,對老師不尊重。
擴展信息:
欺淩行為:
給受害者起侮辱性綽號;指責受害者無用,侮辱其人格等。
2.對受害者的反復人身攻擊。踢打、掌摑、撞擊、絆倒、揪頭發;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擊受害者。
3.幹涉個人財產、課本、衣服等。受害者的,損害他們,或者通過他們嘲笑受害者。4.欺負者明顯比受害者強,欺負發生在受害者無法保護自己的時候。
4.散布關於受害者的負面謠言和流言蜚語。
5.恐嚇或脅迫被害人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威脅被害人服從命令。
6.讓受害者陷入困境,或者讓受害者招致懲罰。
7.誹謗、嘲笑或貶低受害人的外貌、性取向、宗教、種族、收入水平、國籍、家庭或他人。
8.派系:孤立、抵制或排擠受害者。
9.勒索:勒索金錢或東西。
10.畫侮辱性的圖,寫侮辱性的話。
11.網絡欺淩,即在博客或論壇上發布人身攻擊。
參考:校園欺淩搜狗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