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交通規則行為有哪些
1、自行車違規,上學放學途中成群結隊侵占路面、打鬧、騎自行車搭肩、撒把、隨意橫穿公路,狹窄的路面、飛快的車速、互相追逐使越來越多的學生葬身在車輪之下。
2、行人違反交通規則,學生在路上嬉戲、打鬧。
3、學校校車事故及車禍,接送孩子出現超載事情嚴重。
4、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5、翻越、倚坐人行道與車行道間的護欄和隔離墩,更嚴禁對護欄、隔離墩及其他交通設施如信號燈、標誌、標線等進行破壞.
6、攀折、毀損公路、鐵路、河流兩旁的樹木.
7、在道路上設置石頭、木棒等障礙物,更不準挖掘,損毀公路、鐵道路基路面和堵塞公路、鐵路邊的排水溝.
8、在道路上爬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擲物擊車.不向駕乘人員潑汙水、扔石子、罵臟話,更不得砸玻璃、戳輪胎.
9、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留,影響他人通行
10、12歲以下的兒童在道路上騎自行車.
11、隨便玩弄停著的汽車,甚至在道路中間攔車、追車、吊車,向車輛駕駛室投擲石塊
12、將頭和手伸出窗外,在車廂內大聲叫嚷,亂扔果皮、紙屑。
13、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14、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在道路上通行,應當由其監護人、監護人委托的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
15、乘坐公***汽車應先下後上,勿爭先恐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