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裝修設計 - 南京國民政府的建立

南京國民政府的建立

1927年4月14日,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蔣介石、胡漢民、吳稚暉、李石曾、張靜江、鄧澤如、陳果夫等在南京舉行二屆四中全會預備會議,並致電武漢:15日開四中全會。由於武漢方面執監委員未到.改為談話會。

談話會通過取消武漢國民黨中央黨部,成立南京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和軍事委員會;建都南京,成立國民政府;取消武漢國民政府;取消跨黨分子黨籍等決議。

16日,蔣介石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委員會與軍事委員會聯席會議。推選譚延愷為政治委員會主席,蔣介石為軍事委員會主席。17日,南京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定:加派蕭佛成、蔡元培、李石曾、鄧澤如、何應欽、白崇禧、陳可鈺、陳銘樞、賀耀祖9人為政治會議委員;復推選胡漢民為中央政治會議主席。

18日,南京國民政府在南京舉行成立典禮。蔡元培代表國民黨中央黨部授印,胡漢民代表國民政府受櫻請在武漢的原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及原代理主席譚延愷來南京行使職權。成立典禮上舉行了閱兵式。當日,發表《告國民革命軍全體將士文》,要求“武裝同誌亦各以至誠為黨國努力,受吳(稚暉)、蔣(介石)兩同誌之指導”。

接著發表《國民政府宣言》,聲稱:“在此國民革命急速進展與民眾熱烈盼望國民革命完成之時期中,政府謹遵總理遺誌,接受多數同誌之主張,依據中央政治會議決議,於四月十八日在南京開始辦公。南京地位在黨務上、政治上、軍事上、地理上均較武漢重要,定都以後,本政府所負領導國民革命與建設民國之責任愈益重大。”

並宣布“國民革命之方略”四條:“壹曰使革命軍愈與人民密切的結合;二曰造成廉潔之政府;三曰提倡保護國內之實業;四曰保障農工團體之利益並扶助其發展。”

26日,南京國民政府發出通電宣布:“所有漢口聯席會議及中央執行委員會會議產生之機關所發命令,壹律否認。” 在成立大會上,發布了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關於定都南京的宣言以及《國民政府宣言》,提出國民革命方略4條:

①密切革命軍與人民的配合。

②造成廉潔政府。

③提倡保護國內實業。

④保障農工團體利益並扶助其發展。 南京國民政府采取委員制,由蔣介石、胡漢民、張靜江、吳稚暉等12人為政府委員,胡漢民為政府主席,蔣介石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吳稚暉為總司令部政治部主任。政府下設秘書長、財政部、外交部、民政部、司法部、大學院等部門。政府直接轄區包括江蘇、浙江、安徽(壹部)、福建、上海、南京、廣東、廣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