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關於摩托車限行的規定
北京市摩托車限行規定如下:
1、長安街(新興橋至國貿橋),7時至20時,禁止摩托車通行。?
2、二、三、四、五環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車通行。?
3、四環路(不含輔路)以內道路,禁止京B號牌摩托車行駛。?
4、全天禁止外省、區、市摩托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其他道路摩托車禁限規定,請以道路具體標誌為準。違反上述禁限行規定,處100元罰款,記3分。另外,摩托車不能在二、三、四、五環路主路行駛。騎行人、乘坐人需佩戴安全頭盔。
擴展資料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中規定:
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進出或者穿越道路的,應當讓在道路上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先行。在設有主路、輔路的道路上,進主路的機動車應當讓在主路上行駛的和出主路的機動車先行,輔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應當讓出主路的機動車先行。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行駛緩慢時,應當停車等候或者依次行駛,不得進入非機動車道、人行道行駛,不得鳴喇叭催促車輛、行人。
第六十壹條 遇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以及施工或者發生交通事故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時,高速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情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采取限制車速、調換車道、暫時中斷通行、關閉高速公路等交通管制措施。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交警嚴查摩托車違法 維護合法“騎友”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