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股票行情交易網 - 裝修設計 - 大疆無人機北京禁飛區域

大疆無人機北京禁飛區域

日前,國務院、中央軍委公布《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2024 年 1 月 1 日起在中國大陸施行。這是我國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的首部專門行政法規,對於無人機行業的發展有著重大意義。

《條例》針對無人機,創設了“適飛空域”和“管制空域”的新概念。管制空域主要包括空中禁區、空中危險區、機場、國境線、邊境線、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射電天文臺、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和倉庫等需要重點保護的核心、敏感區域,除管制空域以外的 120 米以下空域劃為“適飛空域”,開放給運行安全風險相對較小的微、輕、小型、農業無人機用戶使用,降低合法飛行的門檻。

詳細內容如下:

· 管制空域

1. 真高 120 米以上空域

2. 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以及周邊空域

3. 軍用航空超低空飛行空域

4. 下方其他八大區域

(1) 機場以及周邊壹定範圍的區域;

(2) 國界線、實際控制線、邊境線向我方壹側壹定範圍的區域;

(3) 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監管場所等涉密單位以及周邊壹定範圍的區域;

(4) 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區域、核設施控制區域、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生產和倉儲區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儲區域;

(5) 發電廠、變電站、加油(氣)站、供水廠、公***交通樞紐、航電樞紐、重大水利設施、港口、高速公路、鐵路電氣化線路等公***基礎設施以及周邊壹定範圍的區域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6) 射電天文臺、衛星測控(導航)站、航空無線電導航臺、雷達站等需要電磁環境特殊保護的設施以及周邊壹定範圍的區域;

(7) 重要革命紀念地、重要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周邊壹定範圍的區域;

(8) 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規定的其他區域。

管制空域的具體範圍由各級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按照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的規定確定,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和承擔相應職責的單位發布航行情報。

· 適飛空域

管制空域範圍以外的空域為微型、輕型、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適飛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