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鉤報廢標準是什麽?
吊鉤出現下列情況之壹時應予報廢:
(1)裂紋;
(2)危險斷面磨損達原尺寸的10%;
(3)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4)鉤身扭轉變形超過10°;
(5)吊鉤危險斷面或吊鉤頸部產生塑性變形;
(6)吊鉤螺紋被腐蝕;
(7)片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更換襯套;
(8)片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更換心軸。
擴展資料
對新投入使用的吊鉤應做負荷試驗,以額定載荷的l.25倍作為試驗載荷(可與起重機動靜負荷試驗同時進行),試驗時間不應少於10min。當負荷卸去後,吊鉤上不得有裂紋、斷裂和永久變形,如有則應報廢。
國際標準規定,在掛上和撤掉試驗載荷後,吊鉤的開口度在沒有任何顯著的缺陷和變形下,不應超過0.25%。為了防止脫鉤,發生意外的事故,吊鉤應裝有防止脫鉤的安全裝置。
壹般而言,根據形狀來分,起重機的吊鉤可分為單鉤和雙溝,如果是從制造方法而言的話,又可分為鍛造鉤和片狀鉤。
單鉤制造和使用方便,經用於起吊重量比較輕的物件;而雙溝稱重量較大,壹般用於起吊重量較大的物件。鍛造單鉤主要用於起吊30T以下的起重機,雙鉤用於起吊50T-100T的起重機;片狀單鉤用於起吊75T-350T,雙鉤用於起吊100T以上的起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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