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地王案是什麽意思
潘石屹地王案,是2010年2月1日發生在上海的壹件商業事件。
2010年2月1日,上海外灘8-1地塊以92.2億元的價格成交,成為上海有史以來最昂貴的政府出讓地皮。然而,拿下了“地王”的上海證大當時賬上僅有5億元,投標書顯示,其銀行存款加凈資總額也不過30億元,因此被外界質疑為“蛇吞象”。
隨後,“地王”演變出壹場糾紛,以致把包括復星、SOHO中國、綠城、上海證大在內的壹眾企業推上法庭。2013年4月壹審判決——復星勝訴。
擴展資料
2015年9月23日,SOHO中國有限公司與復星國際有限公司雙雙發布公告,公布了重組上海海之門房地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東協議,重組之後,復星國際將通過上海證大外灘國際金融服務中心置業有限公司(證大外灘)持有外灘8-1地塊的全部股權。
根據公告,SOHO中國間接擁有50%股權的海之門,將以84.93億元的代價向股東之壹復星出售證大外灘全部股權。同時,SOHO中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證大五道口、綠城合升以及上海磐石所授予海之門的股東貸款,將悉數轉讓予上海長升,上海長升為SOHO中國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據此,海之門將向上海長升清償貸款31.05億元及應付利息14.80億元,總額約為45.85億元;復星國際亦於公告中提及,海之門也將向其歸還股東借款40.19億元以及部分利息1764.59萬元,***計40.37億元。二者相加,海之門合***需要償還的股東貸款高達86.22億元。
觀點地產新媒體翻閱復星國際2014年度報告發現,海之門繳租註冊資本10億元,流動資產為24.78億元,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為3.94億元,其他流動資產20.83億元。
綜合上述股東協議,海之門雖然因出售外灘金融中心全部股權獲得84.93億元,卻需要償還86.22億元股東貸款。出售了外灘金融中心後,海之門名下再無實質性資產,潘石屹當年斥資40億元收購海之門50%股權,在四年後只剩下空殼。
另壹方面,郭廣昌在四年之後終於如願以償吞並這個外灘“皇冠上的明珠”,雖然需要支付的代價為84.93億元,但是扣除將收回的40.37億元股東貸款,實際只需要再支出44.56億元。換個角度說,潘石屹此前31.05億的貸款幫助復星國際完成了項目的建設和封頂。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上海外灘地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