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辦公廳內設機構
法律分析:內設機構:省委督查室、秘書處、文電處、綜合壹處、綜合二處、綜合三處、信息處、機要交通處、行政財務處、機關保衛處、人事處。
主要職責:
(壹)負責省委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和省委領導同誌參加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省委的對外接待和總值班工作。
(二)負責省委日常文書處理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黨中央、省委文件和黨政軍機關及其要害部門核心機密文電、信件的傳遞工作。
(三)圍繞省委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動態、綜合調研;承擔省委文件、文稿、領導講話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
(四)負責黨的方針、政策和中央、省委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負責中央、省委領導同誌批示的轉達催辦落實工作。
(五)負責省委領導和省委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省委機關行政後勤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
(六)完成省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