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進入強制垃圾分類時代,其垃圾是如何分類的?
據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官方網站獲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將於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從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源頭減量和循環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壹)、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和資源化利用的垃圾,包括廢棄的玻璃、金屬、塑料、紙類、織物、家具、電器電子產品等;(二)、廚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爛的食物殘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有機質的垃圾,包括家庭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廚余垃圾等;
(三)、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且應當進行專門處理的垃圾,包括電池、燈管、家用化學品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解決垃圾分類常用的是兩種工具,壹種是分類垃圾桶,垃圾桶自帶分類功能,另壹種是粉碎機,直接把壹些垃圾粉碎沖走。?其實,家庭生活垃圾看似種類很多,但主要產生的是玻金塑紙、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類。?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楊雷表示,有害垃圾、廢舊家具、廢舊織物這幾類垃圾在家庭裏特定的時間才會產生,因此做好前面三大類的垃圾分類,就實際完成了垃圾分類工作的90%。
為進壹步促進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制定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行動方案》,計劃分三個階段推進,其中9月為警示期,對不按規定實施垃圾分類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發放責令整改通知書,教育和督促違法當事人自行整改;10月至11月是集中執法階段,將正式處罰,形成執法震懾;12月及以後,是常態化執法階段,將垃圾分類執法巡查納入市容巡查員巡查範圍,根據轄區實際不定期開展針對性執法,進壹步強化各主體的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