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暨槍擊案中案,20年殘害8人,兇手連嬰兒都沒放過,結果如何?
2011年8月23日晚上9時許,大雨,諸暨大唐鎮某銀行自動櫃員機附近,壹位34歲的女會計被槍殺,擊中腰部死亡。
8月29日下午3時許,小雨,諸暨陶朱街道三都信用社門口,壹輛奧迪轎車像是失去控制壹般,先是和壹輛停著的面包車發生了刮擦,緊接著又撞倒了壹輛摩托車,直到撞到壹個電話亭才停下。奧迪轎車車主袁某受重傷。
9月2日下午,袁某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起初,警方以為造成袁某死亡的原因是來自其頭上的壹個發夾,可是發生事故時奧迪車的車速並不快,壹個小小的發夾怎麽會致人喪命?
在為袁某做CT檢查後,警方發現她的頸後部有壹個高密度金屬異物。經過解剖,民警從受害者體內提取到子彈頭壹枚,由此證明,高密度金屬異物正是子彈頭。警方最終認定,這是壹起持槍殺人案。壹個星期,兩起槍案。坊間傳言紛紛,人人自危。
警方通過對兩起案件的子彈彈頭進行鑒定,認定為同壹把槍發射,警方遂將兩起案件並案偵查。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組成專案組,全力投入偵查。
結合犯罪嫌疑人逃跑路線等多線索的分析判斷,警方通過大量的偵查工作,鎖定重大犯罪嫌疑對象許德永。
9月5日下午,警方掌握了許德永的確切行蹤。根據專案指揮部指令,20余名警察兵分四路,開始抓捕行動。為確保周圍民眾安全,防止犯罪嫌疑人鋌而走險,警方守候至淩晨才開始實施抓捕。9月6日零時50分許,犯罪嫌疑人許德永在睡夢中落網。
經審訊,許德永交代,兩起槍案均系其所為。作案用的槍支也被警方繳獲。
20年參與殺害8人 包括1名10月大嬰兒
浙江諸暨兩起特別蹊蹺離奇的槍擊案,使得案犯許德勇在浙江被媒體廣為報道。這個六旬老漢被捕時,曾說自己身患癌癥,為了醫藥費才去殺人。壹度,還激發了不明真相的人們的同情心。但警方不斷挖掘,許德勇身上所負累累血案,逐漸浮出水面。
昨日,諸暨警方首次披露許德勇犯下的另外3起血案。原來,20年間,除了個人犯下血案2起,他還分別與其他3名同犯合作作案3起。壹***做下5起命案,殺害8人,受害人中年紀最小的是壹個尚在繈褓中、才10個月大的嬰兒。
這是壹個真正的冷血殺人狂!
時間:1991年案發 地點:義烏 同犯:馬振宏(上海人)
案情簡介:為了8000元,他和同夥數刀刺死壹對夫婦,留下壹個8歲的驚恐男孩
2011年9月下旬,諸暨市看守所。被關押的許德勇提到了壹個陌生名字:馬振宏,同時,他還畫出壹幅草圖。圖裏有壹間平房,旁邊像是壹座公園,平房裏面有2張床,壹張雙人床,壹張鋼絲床,上面分別躺著人。
這不是隨手塗鴉,他畫的,是21年前義烏那場血案。
1991年4月26日,義烏發生壹起血案,壹對做生意的夫婦被殘忍殺害,8歲男孩幸存,兇手就是他和馬振宏。
當年,因盜竊罪入獄14年的許德勇服完刑出來,準備去上海找工作。因為獄友蔔金才的關系,他認識了上海人馬振宏。許德勇能說會道,兩人壹拍即合,準備再次盜竊。
4月,兩人遊蕩到義烏,瞄準了壹對賣香煙的中年夫婦。
26日淩晨,他們摸進這對夫婦家中,看到夫婦倆睡在壹張雙人床上,壹個小男孩睡在另壹邊的鋼絲床上。
偷東西的時候,發出的響聲將夫婦吵醒。見行跡敗露,兩人抽出隨身攜帶的刀具,夫婦倆人被連刺數刀。血泊中,兩個大人沒聲了。
馬振宏殺紅了眼,想把孩子也殺掉,卻被許德勇制止。兩人搶走現金8000余元。
這時候,許德勇的良知似乎還未完全泯滅。
血案後,馬振宏回歸平靜生活,在上海娶妻生子,當起了駕校教練,於去年11月被警方抓捕歸案。
時間:1991年 案發地點:嘉興 同犯:蔔金才(上海人)
案情簡介:和同夥挖墻洞入屋時傳來腳步聲,本可逃離,但選擇殺人
1991年,離開義烏幾個月後,許德勇的錢花完了,又想到了偷盜。
這壹次,和他壹起同行的人叫蔔金才。蔔金才與許德勇同在衢州的監獄裏呆過,兩人又只相差壹歲,很談得來,感情較深。
兩人坐火車來到嘉興,在當地壹處僻靜的河邊看到了壹間雜貨鋪,見到這家店孤零零的,兩人當即決定下手。
午夜,兩人挖墻洞入店。沒多久,屋內傳來腳步聲,主人朝著門口走來。
兩個兇手以為自己動作太大,吵醒了店主,本可以趁夜色逃走,但兩人卻兇殘地選擇了殺人。等店主把門打開,兩人壹刀向店主砍去,對方當場死亡。事後許德勇交代:“壹開始以為是屋主被我們的聲音吵醒了,事後想想可能他只是出來上廁所。”
命案發生後,許德勇和蔔金才從容離開嘉興。
同年,因犯下另壹起盜竊案,許德勇被警方抓獲入獄,直到2000年。
而蔔金才則於2009年在上海家中去世。
時間:10年後的2001年 案發地點:諸暨陶朱街道白門下新村
同犯:許攻衛(諸暨馬劍人) 案情簡介:這次,他連10個月大的嬰兒也沒放過
2001年,在諸暨白門下新村壹間四層小洋樓裏發生壹起滅門慘案。
警方到達現場時,地上滿是鮮血,壹對50歲左右的夫婦躺在地上,其中,丈夫身上被刺了很多刀,他們的身邊,還有壹個尚在繈褓中的嬰兒,他才10個月大。
居然連嬰孩也不放過,這場令人發指的血案制造者居然也是許德勇,這壹次,他的同夥是許攻衛。
2001年8月,許德勇刑滿出獄,回諸暨老家。
壹次偶然,他見到了同村的許攻衛。對於許德勇的二進宮經歷,當年只有26歲的許攻衛不僅不反感,反而很佩服,甚至願意同許德勇壹起去盜竊。
8月29日深夜,兩人到白門下新村裏的方家下手盜竊。兩人翻墻而入,爬上二樓陽臺,很快,金器到手後,許德勇還打算搬走方家的DVD機。期間,方家夫婦被驚醒。許德勇二話沒說直接拔刀就刺,許攻衛也效仿。10個月大的嬰兒醒後開始啼哭,兩人害怕,便將刀刺向嬰孩。之後,許攻衛隱姓埋名逃亡。去年,在銀川的壹個建築工地上,他被諸暨警方抓獲。這時候的許德勇,已經完全“歷練”為壹個冷血的殺手。
震驚全省的兩起槍擊案
8月23日晚上9時許,大雨。諸暨市大唐鎮農業銀行自動櫃員機附近,壹位34歲的女會計取完錢出來後,遭槍擊中腰部,隨後,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8月29日下午3時許,小雨。在諸暨三都鎮信用社門口,發生壹起離奇的交通事故。
壹輛老款奧迪轎車從信用社背後的停車場內開出來,以超低速和停在大門處的面包車發生刮擦,接著撞到了門外的電話亭,當時奧迪車主袁女士受重傷送醫院搶救,車上財物沒有損失。9月2日下午,袁某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起初,有關方面以為造成袁女士死亡的原因是頭上的發卡。但是其親屬發現疑點,當時車速超低,壹個小小發卡如何致死?
調看監控,在袁女士倒車時,曾有個身穿黑衣、撐雨傘的神秘男子出現。監控顯示,袁女士撞車之後,當周邊的人都關註著車禍時,該男子卻毫不慌張,非常安然地走過袁女士的車子。
死者家屬要求CT檢查,警方發現她的頸後部有壹個高密度金屬異物。經過解剖,民警從受害者體內提取到壹枚子彈頭。警方最終認定,這是壹起持槍殺人案。
庭審概況
搶劫作案5起,殺害8人,被害人中有4名是女性,甚至連10個月大的嬰兒也不放過。 昨天,諸暨連環槍案主犯許德勇以及牽出系列案的其他四名嫌犯,在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受審。
庭審過程中,許德勇和同夥對檢察官指控罪名和絕大部分犯罪事實都不持異議,但許德勇堅持認為,在滅門案中,他沒有動手殺害那個只有10個月大的嬰兒。
兩戶被害人家屬分別提出130余萬和30余萬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法庭經過近壹天的審理後,將擇日作出判決。
唯壹幸存者筆錄
諸暨連環槍擊案告破,許德勇被抓獲後,他向警方坦白21年前曾在義烏制造了壹起血案,殺害了壹對夫婦。當時,房間裏還有壹個寄宿在陳家的8歲男孩。
昨天,男孩的筆錄首次在法庭上披露。那個20年前的血腥場面,給他造成了巨大的陰影,後來他甚至把名字也改了。
警方的筆錄裏,記錄下男孩的回憶:
小時候,父母因為生意忙,無瑕照顧我,就把我寄養在義烏烈士陵園的門衛處。照顧我的爺爺奶奶(被害人陳某、楊某夫婦)是做香煙批發生意的。
1991年4月26日晚上,我像往常壹樣按時睡覺,睡夢中被尿憋醒,睜眼看到房間裏燈亮了。接著,我看到爺爺上半身躺在我睡的小床上,下半身在小床邊的地上,身上有血,壹動不動。奶奶躺在大床上,全身是血,也壹動不動。房間裏有兩個人在翻箱倒櫃地翻東西,我就從床上坐了起來,說想小便。在翻東西的兩個人中有壹個人吼了我壹聲,我就不敢出聲了,躺在床上看他們。
東西翻好後,年紀輕的那個人過來用床上的被子將我蓋住,說了壹句,意思好像要把我殺掉。年紀大的人就呵斥了他,意思是小孩算了。然後年紀大的人將被子掀開,我看到他手上拿著壹根繩子。他壹邊說:“小朋友不要怕,明天警察叔叔會來救妳的。”壹邊用手上的繩子將我手腳反綁,然後他們就離開了現場。
得知警方破案並抓獲犯罪分子後,這位唯壹幸存者表示,壓在心頭多年的大石頭終於放下了。
幸存男孩的筆錄事後成了許德勇不殺孩子的證據之壹,但同夥馬振宏卻表示,是他要求許德勇不要殺這個8歲孩子的。
馬振宏在法庭上說,自己是通過蔔金才(與許德勇參與1991年9月25日嘉興南湖七號橋村合作商店搶劫殺人,前兩年病亡)與許德勇認識的,匕首是許德勇提供的。他將被害人家的第壹道門撬開後,許德勇將門踹開,並將屋內男主人捅倒在地。
“他對我說,再不動手,我對妳不客氣。”馬振宏在法庭上稱。在許德勇將男主人捅倒之後,他上前補了幾刀。隨後又看到許德勇將女主人摁倒在床上,他當時完全懵了,跟著壹起捅。
“小孩子是我把他留下的。”馬振宏說,當時許德勇堅持要把小孩搞死,是他抓住了許德勇的手。許德勇猶豫片刻後,讓他用壹床毛毯蓋住了孩子,後來又用繩子將男孩捆綁。
到上海後,許德勇將搶得的8000多元分給他1000元,並說他膽子小。
殺嬰推諉
在許德勇等人犯下的5起命案中,三都別墅滅門案令人震驚。壹夜之間,夫婦倆全身被捅30多刀,現場還發現壹名只有10個月的嬰兒,也被捅了數刀躺在血泊中……
事後查明,這起滅門案就是許德勇和他的忘年交許攻衛幹的(當時許德勇50歲,許攻衛26歲,兩人同村)。
許攻衛承認,女主人是他親自殺的,但10個月大的嬰兒是誰殺的,時間過去太久記不清了。
許德勇在筆錄裏說,當時他們帶了壹大壹小兩把刀,小刀給許攻衛用,殺人時沒換過刀。他動手殺掉了別墅男主人,看到許攻衛在掐嬰兒的脖子,於是就勸,“小孩還小,不懂事,不要搞(殺)。”
法庭上,許德勇改口說沒有看到許攻衛掐嬰兒脖子,但他強調自己沒有動手殺嬰兒。
在檢察官出示嬰兒的傷口,與許攻衛用於殺害別墅女主人所使用刀的口徑壹致時,許攻衛沈默了片刻,隨後回答說,壹開始嬰兒在不停地哭,後來聲音沒有了,所以他認為是許德勇殺了嬰兒。
庭審放在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能容納100多人的第二法庭進行,不少人是站著聽完壹天的庭審。
不少受害人家屬是流著淚聽完庭審,在中午短暫休庭期間,情緒激動的死者家屬還與被告人家屬發生了小沖突。
“在國家沒有取消死刑之前,許德勇和許攻衛不判死刑,那麽死刑要留給誰用?”法庭上,三都白門滅門案死者家屬代理律師,請求法庭判處許德勇和許攻衛死刑,並向二人索賠30余萬元。
代理律師說,三都白門滅門案中,方某、孫某夫妻遇害時都只有40多歲,許德勇和放攻衛連10個月大的嬰兒都不放過,已是滅絕人性,喪心病狂。
義烏烈士陵園門衛處搶劫殺人案死者家屬代理律師則表示,被許德勇和馬振宏兩人搶走的8000多元,是遇害夫婦剛從信用社貸的款,本來計劃用來買房子的。他們要求許德勇和馬振宏兩人賠償130多萬元,包括被搶的8000多元錢款,同時也要求判處許德勇和馬振宏兩人死刑。
許德勇表示自己無經濟能力賠償,並希望法庭對他從嚴從重作出判罰。許攻衛與馬振宏則希望家人能夠盡力賠償死者家屬。
法庭上,公訴人陶建軍分析說,翻開許德勇的人生檔案,其自幼因父母忙於生計,疏於管教,自從13歲那年自己被扒竊後,萌生竊財惡念,從此走上了犯罪道路。
1979年12月29日,28歲的許德勇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1990年刑滿釋放;1993年4月30日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2000年6月22日刑滿釋放。
可以說,許德勇的中、青年時期幾乎在監獄中度過。二次服刑釋放後,許德勇表現出對社會的極大不滿和仇視,加之染上賭博的惡習,入不敷出,於是孤註壹擲、鋌而走險、大肆搶劫、濫殺無辜。
社會越發展,人們的心理壓力就越大,有心理問題的人也會增多,當中不乏有變態心理、畸形心理甚至犯罪心理的人。所以,推廣普及心理救助很有必要,特別是對於有犯罪心理的人而言,更是能夠起到盡早發現、預防犯罪的作用。
再有,像許德勇、許攻衛、馬振宏這樣的勞改、勞教等刑釋人員,他們回歸社會後面臨就業、生活、婚姻等壹系列現實問題。有關組織和部門應加強對這些特殊人群的幫助、教育和管理,家庭、社區應積極配合、創造條件,幫助他們回歸社會,盡早擺脫心理陰影,融入正常生活,避免重蹈覆轍
2012年7月18日 法院判決被告人許德勇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許攻衛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馬振宏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諸暨陶朱街道血案被害人家屬因本案遭受的經濟損失***計人民幣三十二萬四千元,由被告人許德勇、許攻衛各承擔十六萬二千元,並由二被告人互負連帶賠償責任,限判決生效後立即付清。
2015年5月25日,血債累累的許德勇被驗明正身,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