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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證明除了出國 移民 還什麽情況下用

出入國(境)是中國公民的正當權利,凡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都可以出國旅遊、留學、工作以及探親訪友,乃至移居國外永久居住。 我國法律保障公民在出入境活動中,享有以下權利: 1. 提出申請的權利。任何機關或個人不得阻撓; 2. 得到批準的權利,除法律明文規定禁止的以外,都應獲得批準; 3. 查詢、申訴、訴訟的權利。申請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有權申訴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民出國,應承擔哪些義務? 公民申請出國,必須承擔如下幾個義務: 1. 交驗證明的義務,並如實回答有關的詢問; 2. 接受邊防檢查的義務; 3. 辦理戶口登記的義務,短期出境的辦理戶口暫時出境手續;移居國外的,辦理戶口註銷手續。出國返回時,憑護照辦理恢復常住戶口手續; 4. 維護國家榮譽和安全的義務。壹是出境後不能參加特務、間諜組織,不能接受危害我國主權、安全和榮譽的派遣任務,不得泄露或提供任何危害國家利益的情報或資料;二是要遵守和服從前往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依法辦理各種手續,不發生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等行為。 什麽是護照?它有哪幾種? 護照是壹個主權國家發給本國公民出入國(境)在國外旅行、居住時使用的證件,它是證明持證人(擁有護照者)的國籍、身份的法律依據。我國護照分為三種: 1. 外交護照; 2. 公務護照; 3. 普通護照 外交護照發給政府高級官員、外交和領事官員及其隨行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等。公務護照發給駐外機構的工作人員和隨行配偶及臨時因公出國人員。普通護照又分為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因公普通護照發給國家派出的研究生、進修生、留學生、訪問學者和工程技術人員等。因私普通護照發給因私出境的公民和旅居國外的僑民。 護照有壹定的有效期限,過期即為無效護照,喪失法律證明效力。 我國護照有效期為5年,可以延期兩次,每次不超過5年。申請護照應註意哪些問題? 出國申請者在收到公安機關批準出國的通知後,應即前往領取護照,並仔細檢查所填內容是否準確無誤,有無發護照人簽字和發護照機關印章,頒發護照日期和有效期是否正確,申請人姓名出生地等是否準確,如有差誤,應立即申請改正。護照上不得自行塗改、添加任何內容。取得護照後,應抓緊時間,準備好各種相應證明文件,前往辦理簽證。申請護照要提供哪些材料? 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由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辦理,在申請辦理護照時,主要提供下列材料: 1. 出國任務批件; 2. 政審批件; 3. 國外邀請函電; 4. 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照片; 5. 填寫出國(境)申請表。 因私出國人員的護照,由公安部或公安部授權的地方公安機關辦理,在申請辦理護照時,主要提供下列材料: 1. 交驗戶口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證明書; 2. 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出國的意見; 3. 提交與出國事由相應的證明,如自費出國留學,需提供國外親友的經濟擔保書、納稅證明或銀行存款證明、外國學校收錄取的信函或入學通知書、學歷公證、國外親屬關系公證等; 4. 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 5. 填寫出國(境)申請表。如何辦理因私出國手續? 公民因私出國,壹般指出國探親、訪友、結婚、繼承遺產、治病、奔喪、自費留學、就業、旅遊等,以及出境定居或其他非公務活動。 因私出國(境),必須先向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回答其有關詢問並履行下列手續: 1. 交驗戶口薄或其他戶籍證明; 2. 填寫出境申請表(表格壹式四份,須用鋼筆填寫)。根據中國(境)事由,了解應備所需證明材料和證件,需提交的外文材料應按規定翻譯成中文,由公安部門指定的翻譯單位翻譯; 3. 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出國(境)的意見,即須辦妥申請出國(境)調查表(俗稱政審表)。原則上由申請因私出國者的人事關系(檔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及上壹級組織人事部門審批蓋章; 4. 提交與出國(境)事由相應的證明。根據出國(境)事由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 申請出國(境),不同事由要提交哪些相應的證明? 申請出國(境)事由不同,須提交的相應證明也各異: 1. 出國定居或探親的,須提交居住在前往國的證明,國外親友的邀請證明,親屬關系證明; 2. 出國訪友,須提交國外友人的邀請證明(含完整的郵寄信封),國外友人出具的經濟擔保證明(經前往國公證機關公證); 3. 出國繼承遺產,須提交經過公證的對該項財產有合法繼承權的證明,如親屬關系證明和要求前往繼承財產的證明信件; 4. 出國結婚,須提交雙方婚姻狀況證明(國外的證明需所在國公證機關公證,國內由組織人事部門或公證機關出具證明),國外未婚夫(妻)的邀請證明(含完整的郵寄信封),以及經濟擔保證明(前往國公證機關公證); 5. 出國(境)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需外匯費用證明; 6. 出國(境)自費留學,須提交有關學校入學許可證明和必需的經濟擔保證明; 7. 出國(境)就業,須提交境外聘請、雇用單位或雇主出具的聘用、雇用證明(經我使、領館公證,非建交國,由該國公證機關公證之),證明中要含薪酬(工資)、住宿安排、往返旅費等條款,如無上述內容,須提交經濟擔保證明; 8. 因其他私人事務申請出國(境)(私訪),包括應邀出國考察、講學、辦展覽、傳授技藝等,須提交邀請證明(含傳真件),市級業務主管委、辦或局的批準件,離退休人員只要提交國外邀請信以及我國民間團體和所在單位的證明。 公民因私出境申請被批準後,即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護照,並填寫出境登記卡。爾後向準備前往國的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或入境許可證。何謂簽證?它有哪些內容? 簽證是指壹個國家的國內或駐外的主管機關,在別國公民所持護照或其他有效的旅行證件上蓋印、簽註,表示準許持護照(證件)人入出或經過該國國境的壹種許可證明。 有效簽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簽證類別,如外交簽證、公務簽證、普通簽證等,壹般都用符號表示; 2. 簽證作用,如入境、過境、移民、非移民等簽證; 3. 簽證有效次數、簽證號碼,簽證有效期有的只有幾天,有的則長達數年乃至永久有效; 4. 入出境口岸,如指定口岸,則必須由此入出境,如未註明口岸,則可從該國任何對外開放的口岸入出境; 5. 偕行人數,應寫實際數目; 6. 簽發簽證日期,簽署機關印章和簽發人簽名; 7. 有的國家的簽證還有持證人的姓名和準許在該國停留的期限。 我國公民因公務出國前往某些訂有互免簽證協議的國家可以免辦簽證外,公民因私出國前往其他國家都必須辦理簽證,才能被允許入境。簽證種類、有效期有何規定? 簽證按被簽證人身份、入境目的的不同而有別,可分外交簽證、公務簽證、普通簽證及禮遇簽證等。根據被簽證者的入境出境情況不同,還可分為出境、入境、出入境、入出境、過境和再入境簽證等。 簽證的有效期壹般包含兩方面內容,壹是簽證本身的使用期限,即必須再規定的時間期限內入出境或過境;二是許可持證人入境後停留的時間。如何申辦因私出國簽證? 目前我國公民因私出國申辦簽證,有以下幾種途徑: 1. 本人與外國駐華使(領)館直接聯系; 2. 委托中國旅行社簽證代辦機構辦理; 3. 請國外親友代為辦理。 無論何種途徑申請簽證,壹般須經過以下程序: 1. 向申請前往國的使(領)館提交有效的中國護照或出入境證件; 2. 繳驗與申請簽證有關的證明,如入境許可證、入學通知書、親屬關系證明等; 3. 填寫簽證申請表,同時繳付若幹張與護照相同的照片; 4. 同前往國駐華使、領館官員會見,回答與簽證有關的問題; 5. 前往國使、領館將申請人的材料呈報國內主管部門審批,有些國家的使、領館有權直接發給簽證,但仍須報其國內備案; 6. 前往過的主管部門審核後,將審批意見通知駐華使、領館。同意的,發簽證,如被拒絕入境,也會通知申請人的; 7. 獲得簽證的申請人向有關國家的駐華使、領館繳納簽證費用。倘使訂有國家間互免簽證協議的,可以免辦簽證和免繳簽證費用。 出國(境)人員怎樣辦理公證? 工作經歷公證、學歷公證、成績單公證以及是否受過刑事制裁公證,是公民申請出國(境)時繳驗有關證件時所需。工作經歷公證時公證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對其在某階段工作經歷的真實性予以證明,主要用於申請人出境謀職、勞務輸出等需要。工作經歷公證只證明申請人的工作經歷,不證明黨內職務經歷。此證只證明國內的工作經歷,在域外發生的經歷不予證明。但公派出國留學、工作的人員,可由其派出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公證處可予以辦理. 學歷公證及成績單公證,通常用於出國(境)留學、就讀、謀職等所需。學歷公證有兩種方式: 1. 對申請人提供的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證明)(文憑)予以公證; 2. 根據畢業證書,依據事實出具相應的學歷證明。學歷公證、學位公證、工作經歷公證等,應向公證機構提交哪些材料? 申辦學歷公證的,應提供: 1. 身份證明; 2. 單位出具的辦理學歷公證的證明;無單位的,可由住所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出具的證明; 3. 畢業證書或肄業證書; 4. 申請人近期的免冠照(2)寸。 申辦學位公證,須提交: 1. 身份證明; 2. 學位證明。 學位公證有兩種方式: 1. 學位公證書,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獲得學位名稱、類別、日期和授予單位名稱等; 2. 學位證書,即證明學位證書上和授予單位的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簽名、蓋章屬實無疑。 申辦工作經歷公證工作,應提交: 1.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 申請人單位出具的關於其工作經歷的證明; 3. 有專業職稱的應提供有關部門正式頒布的職稱證書或授予職稱的文件; 4. 申請人近期的2寸免冠照片。 其他,如申辦是否受過刑事制裁公證,應提交: 1. 身份證明; 2. 申請人所在單位保衛部門或所住地警署(即原稱派出所)出具證明; 3. 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及本人的身份證明。該公證書的使用,有較強的時效性(各國規定不壹樣,有3個月,有6個月),如到期後當事人尚未離境,需重新辦理。此公證書時證明當事人在中國境內居住期間的該情況。對於已出境人員,須提供出境日期證明,證明其出境日止,是否受過刑事制裁。境內人員則以證明到單位出具證明那壹天為止。 因私出國程序及有關事項 1. 因私出國程序: (1) 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提出申請,進行咨詢,填交出國申請審批表,並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出境的意見以及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 (2) 市區居民十五個工作日之內,市郊居民二十個工作日之內可得知審批結果。審批同意的將發給中華人民***和國護照並附發出境登記卡。 (3) 獲得護照後,去前往國駐華使(領)館申辦與出境事由壹致的簽證。 (4) 獲得簽證後,到本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註銷或短期出國人員登記手續。 (5) 出國前必須到出入境人員健康檢查站接受健康體檢、預防接種並領取相應證書。 (6) 攜帶護照、機(船、車)票和健康證明從開放的邊境口岸出境。 2. 有關證明文件 (1) 申請自費出國留學須提交那些證明? 自費出國留學,須提交接受學校出具的入學通知書、出入境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時,申請人還應提交必需的經濟擔保證明。 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自費出國留學,須提交市教委出具的“自費留學資格審核證明”。 (2) 申請出國就業須提交那些證明? 個人出國就業,須提交在前往國具有法律效力的聘請、雇員單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證明。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是指:經前往國公證機關公證或我駐前往國使(領)館認證的證明。 由勞務公司協助辦理的出國勞務人員,須提交有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輸出機構確認的申請人勞務輸出證明。 由境外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出國就業的,須提交有境外就業經營權的境外就業合同。 (3) 申請出國探親訪友須提交那些證明? 出國探親訪友,須提交親友的邀請信和邀請人在前往國的居住證明。 ① 邀請信。具備下列之壹即可: A. 正式邀請信(含完整的郵寄信封); B. 有邀請內容的普通信件(含完整的郵寄信封); C. 有邀請內容的傳真件。 ② 邀請人在前往國的居住證明。具備下列之壹即可: A. 邀請人在前往國的居留資格證明; B. 邀請人在前往國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證的復印件; C. 其他經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能證明邀請人在前往國合法居留的證明,如: a.邀請人已註銷戶口出國的證明; b.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邀請人出國的證明; c.親屬關系公證(含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中明確邀請人在國外的; d.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證明中明確邀請人在國外的。 歸僑、僑眷憑其戶口所在地的市、區(縣)僑辦或僑聯出具的歸僑或僑眷證明,60周歲以上的公民和隨父母(或監護人)出國未滿16周歲的公民,只提交其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意見,免交親友的邀請信和邀請人在前往國的居住證明(小學以下兒童免交“證明”和“意見”)。 2. 註意事項 (1) 市民自費留學,如具大專以上學歷者,需到市教委自費留學審核接待辦公室辦理學歷服務期證明並領取“具有大學和大學以上學歷人員自費出國學習審核的證明信”。 (2) 本市居民因私事申請出國,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即可在“咨詢領表”窗口領取《中國公民出國申請審批表》。 (3) 申請人在咨詢、領表時,應註意: ① 確定出國事由; ② 準備相應的證明材料和證件,在交表時提交; ③ 提交的外文材料應按規定翻譯成中文; ④查驗所領取的表格是否齊合,全套表格應包含《中國公民出國申請審批表》,大小《出入境人員卡片》和寄送護照專用信封。 (4) 勞務、留學、定居及其他各類出國人員,出國前必須到衛生檢疫所入出境人員健康檢查站辦理健康體檢、預防接種並領取相應的證書,無證者將在出境關口被阻止出境。體檢者須空腹、攜護照及二寸免冠照2張前往。哪些人不能獲準出境? 據《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批準出境: 1.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機關或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2. 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者不能離境; 3. 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4. 正在被勞動教養的; 5. 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5項規定,主要是指在我過國家保密機關或科學尖端等要害部門工作,掌握政治、經濟、軍事科學等重要機密的人員。對出入境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罰? 出入境違法行為,按不同情況予以不同的處罰: 1. 不按規定申辦護照和簽證,故意從不準通行的渠道秘密出入國境,或偽造、塗改、冒用他人護照出入境,構成非法出入境行為,情節輕者處以警告和5個月以下拘留,嚴重的,定為偷越國(邊)境罪,處以壹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偽造塗改、轉讓出入境證件,處10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3. 以營利為目的出售假護照、假簽證或組織、鼓動他人偷越國境,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並可處以罰金; 4. 弄虛作假,編造情況,提供假證明材料,采取行賄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出入境證件,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5. 離境前或回國後,不按規定辦理戶口登記手續的,處以警告或罰款; 6. 非法進入外國或非法居留外國而被遣返的,吊銷或收繳其護照,在規定期間取消其出國申請; 7. 利用護照在國內招搖撞騙的,吊銷其護照或宣布其護照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