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平的相關案件
黃平涉嫌強奸女下屬事件牽出東莞交通系統貪腐窩案。2012年10月16日上午9時許,黃平等9人在東莞第壹法院受審。黃平涉嫌貪汙罪、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強奸罪等4宗罪。其他8人均為黃平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長時的下屬,已有3人案發前任到交通分局局長、副局長等職。
強奸案帶出腐敗窩案
黃平窩案案發,起因竟是壹宗強奸案。去年底,東莞虎門交通分局局長黃平涉嫌強奸被警方帶走。此後,其擔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長、虎門交通分局局長時貪汙受賄、私設小金庫私分國有資產的事很快被查了出來,有8名曾經的下屬壹同涉案。
私截罰款設小金庫
黃平涉嫌強奸、貪汙、受賄壹案於昨天上午在東莞第壹法院開庭審理,與他壹同受審的還有其他8名被告人。由於強奸案情涉及個人隱私,該部分不公開開庭審理。
被起訴的其他8名被告人,均為黃平任常平交通分局局長時的下屬,案發時有4人已經官至交通分局局長、副局長。被查原因亦多為貪汙、私分國有資產。在任職虎門交通分局局長之前,黃平在常平交通分局局長的位置上待了7年,直到2008年才調至虎門。根據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黃平被起訴的犯罪事實橫跨常平和虎門兩地。
黃平在任常平交通分局和虎門交通分局局長期間,擅自決定將交通執法罰款存入小錢櫃,然後夥同其下屬陳某華等七人私分,總數超過100多萬元,其中黃平個人分贓超過50萬元。
黃平還涉嫌收受東莞市索思商業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幹股”8萬元。
黃平涉嫌私分國有資產,擅自決定將單位存在小錢櫃的25萬余元資金,以年終獎名義分給單位人員。
作風壹直不太好
黃平在東莞長大,在交通分局局長的崗位上至少幹了10年,前7年在常平,2008年年中調至虎門。據虎門交通分局職員介紹,黃平每次執法行動總是親臨現場並帶頭行動。
在常平工作了7年的黃平,給人的印象不是太好。“他很喜歡旅遊,也喜歡經常帶女的去唱歌,”常平政府工作人員說,黃平因為女人被抓,壹點也不奇怪,他以前在常平的生活作風就不怎麽好。
受審名單
虎門交通分局原局長黃平
黃江交通分局原副局長韓某平
常平交通分局執法股原股長陳某華
常平交通分局原出納、運管股原股長鄧某峰
大嶺山交通分局原局長尹某華
東莞市交通局案件審理科原副科長王某前
謝崗交通分局原副局長黃某
虎門交通分局綜合股原股長陳某航
虎門交通分局前員工鐘某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