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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的人物經歷

郭建梅兩歲時,被送至北京,與姥姥、姥爺居住於三裏河的工廠宿舍。八歲時,被送回河南農村。高中時,她給自己改名作郭永攀,立誌考上北大清華。1979年,她考取北京大學法律系。大學期間,結識比自己高壹屆的中文系學生劉震雲。1983年畢業,進入司法部研究室,後任職於中國婦聯法律顧問處、中國律師協會《中國律師》雜誌社。1985年,郭建梅與劉震雲結婚。1992年4月,中國政府頒布《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郭建梅參與了該法的起草工作,並與馬億南合著《婦女權益保障法指南》。1993年後,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合作主持實施《中國婦女法實施中存在問題和對策研究》課題項目。1995年9月,郭建梅參與采訪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NGO論壇,期間聽聞希拉裏演講‘婦女權即人權’(Women's rights are human rights)等而受觸動。1996年,辭去《中國律師》雜誌社主編助理的工作,與北大教師壹起組建成立了“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郭建梅成為了壹名公益律師,他們最早獲得的資金是來自美國福特基金會捐助的3萬美元。2001年,郭建梅患憂郁癥,經治療得以好轉。2009年2月22日,來華訪問的美國國務卿希拉裏在美國駐華使館會見了郭建梅在內的21位中國民間女性活動家。至今,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已為近10萬人提供無償法律幫助,受理咨詢6萬余件,辦理個案近千件。2010年3月25日,北京大學官方網站發布了該校社會科學部的機構撤消公告,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是被撤消的四家機構之壹。據稱,北大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門指示,該中心被撤銷的原因之壹是接受了國外資金資助,並介入了壹些敏感案件。

她承辦了大量涉及婦女權益的法律援助和公益訴訟案件,並對中國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和法律援助制度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中國婦女權益法律援助領域取得了出色成績。 中心的工作成績贏得了社會、有關部門和領導及國內外同行的贊賞和肯定。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陳慕華為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題詞向婦女伸出援助之手,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全國婦聯名譽主席、中國紅十字會會長彭佩雲以及司法部、中國法律援助中心、全國婦聯、全國律師協會等部門的領導蒞臨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中心指導工作,對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的工作給予了鼓勵和贊賞。2002年,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被中國《財經》雜誌評選為中國十大有影響力的民間組織之壹。2006年,獲得中國第三屆公益事業發展論壇評頒發的中國公益事業傑出貢獻獎和模範公益組織獎。 郭建梅為自己設定的人生目標是:成為中國第壹代優秀的、有影響力的NGO人和公益律師。12年來,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提供免費法律咨詢7萬多人次,代理案件2000余件,提供有關婦女權益的各類培訓80多場次,提交法律提案70多份,出版書籍11部,發表文章200余篇,發起建立了首個中國公益律師網絡及相關網站。在提高我國婦女的法律意識和維權能力、增強社會對婦女權益維護的關註與支持、促進婦女權益保護的改善和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