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改革是什麽意思?
醫療改革: 六個方面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壹是強化政府責任和投入,確立政府在提供公***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中的主導地位。公***衛生服務,主要通過政府出資、向城鄉居民提供均等化服務來完成;基本醫療服務,由政府、社會和個人三方合力分擔費用;特需醫療服務,由個人付費或通過商業健康保險支付。中央和地方要增加衛生投入,逐步提高政府衛生投入占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和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政府投入兼顧醫療服務供方和需方,新增部分重點用於公***衛生、農村衛生、城市社區衛生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 二是優化城鄉醫療服務體系結構,健全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發展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完善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形成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對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收支預算管理。 三是改革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理順醫藥衛生行政管理體制,推進醫療機構屬地化、全行業管理,嚴格醫療機構準入運行、服務行為和質量監管。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激勵約束機制,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不斷提高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四是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到2008年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覆蓋到所有農村,並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報銷比例。到2010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所有城鎮從業人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面推開。 五是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制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建立基本藥物生產供應體系,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采購直接配送等方式,確保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規範基本藥物使用,完善藥品儲備,保障群眾基本用藥。 六是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重點加強公***衛生和基層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培養、輸送和吸收。加強全科醫學教育,定向培養農村適宜衛生人才,制定鼓勵優秀衛生人才到基層和中西部地區工作的優惠政策。培養中醫藥人才,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