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關於藥品“大小名”有什麽?
1.藥品通用名
:國際非專利藥品名稱(INN),世界衛生組織推薦使用,《中國藥典》中使用的名稱也為通用名;
藥品通用名通常指有活性的藥物物質,而非最終藥品,是藥學研究人員和醫務人員使用的***同名稱;
壹個藥物只有壹個通用名,新藥申請過程中向世衛組織提出,不受專利保護,不能與已有名稱相同,不能與商品名近似;
《中國藥品通用名CADN》是中國藥品命名的依據。
2.
化學名
:準確表述藥物化學結構的名稱;
依據國際純化學和應用化學會、中國化學會、美國化學的原則;
命名基本原則:選取特定的部分作為母體,規定母體的位次編排法,其他部分視為取代基;手性化合物規定立體構型或幾何構型。
3.別名
:商品名又稱品牌名;
壹種藥品常有多個廠家生產,同壹藥品可以有多個商品名;
商品名同商標壹樣可註冊和申請專利保護;
商品名選用原則:不能暗示藥物的療效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