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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積金繳納多久可以貸款買房

需要連續繳納6個月,具體規定如下: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九條 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類,下同)申請普通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壹)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6個月,在本市或異地連續按時足額繳存公積金,且申請時處於正常繳存狀態。本市和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時間可以合並計算;

(二)申請人和***同申請人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三)申請人和***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且不存在本規定第十二條所規定的信用記錄;

(四)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五)申請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六)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在貸款辦理期間遇政策調整的,以公積金中心受理公積金貸款的時間為準,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處理,但國家、省、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已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購房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多的壹方的套數計算。

擴展資料:

深圳市不能貸款的特殊情況: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

第十壹條 存在下列情形之壹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壹)職工購買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權利人的;

(二)購買單套住房部分產權份額的

(三)職工與父母、配偶、子女之間買賣住房的;

(四)申請人和計算可貸額度的***同申請人未按照《暫行辦法》、《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繳存公積金,或者存在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匯補繳公積金、調整繳存基數、掛靠單位繳存公積金等違法違規情形的。

第十二條 申請人或***同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存在以下信用記錄的,不予公積金貸款:

(壹)單筆貸款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記錄;

(二)單筆信用卡(含準貸記卡)近24個月內有8次以上逾期達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達2期,或者1次以上連續逾期達3期的記錄;

(三)單筆信用卡(含準貸記卡)近24個月內狀態為“呆賬”、“凍結”或者“止付”的;  

(四)貸款曾被“擔保人代還”或者“以資抵債”等特殊交易記錄。

參考資料: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