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撞到無證電動車誰的責任
壹、事故責任判定原則
在交通事故中,責任的判定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根據這些法規,事故責任的判定應當綜合考慮事故發生時雙方的行為,包括是否遵守交通規則、是否保持安全車速、是否采取必要的避讓措施等。
二、無證電動車的違法行為
無證駕駛電動車是壹種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然而,這壹違法行為並不直接決定事故責任。在判定事故責任時,無證駕駛僅作為壹個考慮因素,而非決定性因素。
三、小車與無證電動車事故責任判定
在小車與無證電動車發生碰撞的情況下,首先需要調查事故發生時雙方的行為。如果小車在行駛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如超速、闖紅燈等,且這些違法行為直接導致了事故的發生,那麽小車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反之,如果無證電動車在行駛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如逆行、突然變道等,且這些違法行為導致了事故的發生,那麽無證電動車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此外,還需要考慮雙方在事故中的避險能力。由於電動車的行駛速度和避險能力相對較弱,因此在壹些情況下,即使電動車存在違法行為,小車也可能需要承擔壹定的責任。
綜上所述:
小車撞到無證電動車的責任判定應當綜合考慮事故發生時雙方的行為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無證駕駛電動車雖然是違法行為,但並非直接決定事故責任的關鍵因素。在判定責任時,需要全面調查事故經過,根據雙方的行為以及避險能力等因素進行綜合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壹條規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