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委書記級別
廣州市委書記是副部級(省部級副職)的幹部。
中國目前現有的15個副省級城市,包括了深圳、廈門、寧波、青島、大連這5個計劃單列市,以及廣州、杭州、南京、濟南、沈陽、長春、哈爾濱、武漢、成都、西安10個省會城市,這15個副省級市的市委書記行政級別為副部級(省部級副職)的幹部。
副部級(省部級副職)是指壹個公務員級別。主要崗位包括組織部、紀檢、財政,金融、工業等等領域副部級,例如:國家正部級各人民團體副職,國家正部級企業副職領導,國家副部級企業正職領導,副部級高校黨政正職等。
國家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系
1、國務院總理:壹級。
2、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三級至二級。
3、部級正職,省級正職:四級至三級。
4、部級副職,省級副職:五級至四級。
5、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七級至五級。
6、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八級至六級。
7、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級至七級。
8、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十壹級至八級。
9、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十二級至九級。
10、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十三級至九級。
11、科員:十四級至九級。
12、辦事員:十五級至十級。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省部級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