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許可證怎麽辦理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流程如下:
1、申請人登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辦事指南中下載《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或登錄省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系統網上申請,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並附相關申請材料;
2、到區政務服務中心食藥監管局窗口,或區各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辦理窗口遞交申請材料;
3、窗口工作人員按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決定是否予以受理;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進行現場審核;
5、符合條件的,依法作出準予許可的書面決定;
6、申請人到區政務服務中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窗口或所屬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窗口領取《食品經營許可》,或不予許可決定書。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依法經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考核合格的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大型及以上飯店、學校和托幼機構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從事團體膳食外賣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