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可以改名嗎
成年後可以自己改名字。
改名需要向戶籍地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且名字只能修改壹次,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改名字的具體步驟如下:
1、寫更名申請;
2、街道或單位的證明(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戶口所在地的戶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加蓋戶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戶籍部門簽字;
5、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戶籍部門簽字;
7、回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打印新的戶口本。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1、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下列情形,不予辦理姓名變更登記:
1、被依法判處管制、剝奪政治權利 、緩刑、假釋 、暫予監外執行的;
2、正在被收監服刑、被勞動教養和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
3、已掌握的民事案件尚未審結或尚未執行完畢的;
4、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5、在校全日制大中專學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