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是什麽意思?
參加十壹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擬提出的建議:1、關於修改《專利法》、《商標法》,簡化專利、商標確權糾紛處理程序的建議;2、關於加快修改《中華人民***和國票據法》的建議;3、關於法院知識產權人員使用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的建議;4、關於修改稅收征收管理法的建議。賈春梅 女,漢族,中***黨員,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現任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曾任河北省邯鄲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榮獲全國勞動模範、中國十大傑出檢察官稱號。參加十壹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擬提出的建議:1、關於制定有關彩票立法的建議;2、關於完善人民監督員的建議。參加十壹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擬提出的議案:關於修改刑法第336條以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例偏高問題的議案。參加十壹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擬提出的建議:1、關於對國家賠償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建議;2、關於公訴部門實施律師法面臨的問題及有關建議;3、關於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的建議;4、關於民事訴訟法修改的建議。參加十壹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擬提出的建議:1、關於修改毒品犯罪的議案;2、關於修改刑法減刑、假釋的有關規定;3、關於對搶劫罪進行修改的有關建議;4、關於對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法律規定進行修改的議案;5、關於制定刑事證據法,建立中國刑事證據規則的議案;6、關於加強網絡管理的建議;7、關於對被判處非監禁刑的未成年人的復學問題的建議;8、八關於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議;9、關於解決法“斷層” 問題的建議;10、關於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定的建議;11、關於適當提高法官職級待遇問題的建議。秦希燕 男,漢族,中***黨員,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現任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榮獲全國五壹勞動獎章、首屆全國十佳律師、首屆全國維護職工權益傑出律師。參加十壹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擬提出的議案:1、關於立法確立刑事和解制度的議案;2、關於修改治安處罰法第42條的議案;3、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第39條的議案;4、關於修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7條、第49條的議案;5、關於修改土地承包法第37條、第60條的議案。參加十壹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擬提出的建議:1、關於修訂《國務院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建議;2、關於從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務的角度出發盡快建立經濟和社會危機預警機制的建議;3、關於由勞動保障部門統籌設立勞動者經濟補償基金的建議 ;4、關於修改民訴法、刑訴法實行三審制的議案。劉慶寧 男,壯族,民建會員, 十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現任民建廣西區委會副主任委員,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曾任廣西防城港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防城港市政協副主席。第九屆、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十壹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擬提出的議案:1、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以減少申訴難的議案;2、關於修改《刑法》,增設欠薪罪和拒簽勞動合同罪的議案;3、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的議案;4、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議案;5、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的議案;6、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的議案;7、關於制定《中華人民***和國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法》的議案;8、關於制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救助法》的議案;9、關於制定《中華人民***和國信訪法》的議案;10、關於制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程序法》的議案。參加十壹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擬提出的建議:1、關於從源頭解決建築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議;2、關於大學英語專業八級考試的意見;3、關於國家實施教育移民扶貧政策從根本上解決山區農民貧困問題的建議;4、關於加快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建議;5、關於加強漓江流域生態涵養設立桂林旅遊經濟試驗區的建議;6、關於加強項目投資監督的建議、關於盡快成立中央國家機關政務服務中心更好地為地方和群眾辦事的建議;7、關於請國家大力搶救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廣西寧明花山巖畫的建議;8、關於請國家將廣西花山巖畫申報為世界文化遺產的建議;9、關於我國畫院改革的建議;10、關於在大中小學開展媒介素養教育的建議;11、關於政府不要過度救樓市的建議;12、關於制止高校教育 “短斤少兩”現象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