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維爾的《舊制度與大革命》有哪些局限性
1. 托克維爾過分誇大了舊制度時代的行政集權。任何了解舊制度政治史的人都不會不了解,如果沒有司法機構對王權的強力抵制,舊制度的政治危機就無法解釋。因為以督辦(或總督)為代表的行政機構,其人員編制遠遠比不上昔日的各級司法機構,後者的權力從來沒有消失過,即使在路易十四時期。他過分看重大臣、外派官員等行政集權代表者的相關文獻,而沒有充分估量到各級司法系統對他們強有力的約束。
2. 托克維爾崇尚舊貴族的獨立精神,對封建色彩的貴族制有某種理想化的想象,因而對“絕對君主制”的評判有偏頗。我認為這是他整個史學觀念中壹個非常重要的矛盾之處。既然法國的貴族不能像英國貴族那樣承擔起社會領導職責、不能與他們昔日的臣屬結成利益和情感***同體,那法國舊貴族階層的消亡勢在必然,他的那種nostalgia是沒有根據的。另外,從法國的歷史實際來看,地方貴族坐大容易造成封建混戰的局面,這是從百年戰爭到投石黨運動數百年的歷史所見證的現象。在貴族混戰的年代,我們不能說壹個普通法國農民的處境真的好於絕對君主制時代。托克維爾關於自由的觀念,是帶有比較強烈的貴族色彩的;他忽視了絕對君主制給普通法國人帶來的安寧和平等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