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動和振動的用法與區別
“震”與“振”兩字即使追溯到其起源也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
“震”源於雨,雨即雷雨。顯然,“震”原指大自然的震動。如地震,從未有人寫“地振”的。
“振”源於兩手相擊,振動做聲。顯然,“振”是指人為的振動。如機械振動,壹般也不寫“機械震動”。
以上是“震”與“振”兩字的區別壹面,兩者也有相通的壹面。如“威振天下”也可以寫成“威震天下”。這只是說在某壹方面是相通的,但不能絕對化為全面相通。
上面我們僅從文字角度對震動與振動兩詞作了壹點探討,為了能更深刻地認識兩者的區別,下面我們特對“振動”壹詞在物理學上的含義作壹較為詳細的說明。
物理學上的“振動”壹詞的含義比日常生活中的含義更加豐富、更加具體、更加深刻。
力學中,振動屬物體系統運動的壹種形式。物體(或物體中的壹部分)沿直線或曲線經過其平衡位置作的往復運動稱為“機械振動”,簡稱振動,如單擺、弦線、音叉、鼓膜等的運動。
振幅(A)、頻率()、位相()這是描寫振動的三大基本量,只要這三大基本量壹定,振動物體的運動規律和狀態也就確定了。所以,有關振動的計算問題,大多是如何正確地確定這三大基本量及它們間的聯系。考慮到物理學中其他物理量,如交變電路中的電流強度、電壓等,它們的變化規律與機械振動物體的變化規律相似,數學描述又完全相同,故物理上對振動的廣義定義是:壹切隨時間作周期性重復變化的物理過程統稱“振動”。
自然,按這樣廣義的振動定義,不僅單擺的運動、心臟的跳動等可以稱振動,而且正弦交變的電流強度、電壓,電磁場中正弦交變的電場、磁場等也可稱作為振動。有時,電流強度、電壓、電場強度、磁場強度的振動亦稱振蕩。能產生交變電流和電壓的電路通常稱振蕩電路,壹般由電阻性的、電感性的、電容性的元件和其他電子器件組成。平時常稱的“交流”實際上就是指按正弦(或余弦)變化的振動電流和電壓。壹切振動都離不開能量,振動(蕩)過程實質上是振動系統中各種能量交替變化和互換的過程(指無損耗情況)。例如,單擺振動就是擺球動能和勢能作交替變化和互換的過程;又如,振蕩電路中的振動電流和電壓就是電路中電場能量和磁場能量交替變化和互換的過程。依靠振動(蕩)系統自身儲存的能量而發生的振動(蕩)稱為“自由振動(蕩)”,或稱“固有振動(蕩)”。振動系統受外加振動(蕩)信號控制所產生的振動(蕩)稱為“強迫振動(蕩)”。在振動(蕩)中,系統損耗的能量可由外界得到補償而維持恒定振幅的振動(蕩),稱“等幅振蕩”。強迫振動(蕩)在壹段過渡時間之後通常是等幅振動(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