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罪七項
法律分析:高空拋物罪7種最危險的高空拋棄物:
1.煙頭,殺傷力:未滅的煙頭落入易燃物中,極可能引發火災。廣州也發生過類似原因引起的火災。
2.菜刀(以及其他鐵器),殺傷力:刀具下墜,如遇上人體,後果不堪設想。
3.啤酒瓶(以及其他玻璃瓶),殺傷力:啤酒瓶高空著地後會產生爆裂、碎開,碎片飛濺。
4.花盆,殺傷力:花盆砸到路上,輕則嚇人,重則致命。
5.磚石,殺傷力:輕則致傷,重則致命。
6.爆竹,殺傷力:輕則讓途人受到驚嚇,重則引發火災、傷害幼童。
7.晾衣竿,殺傷力:晾衣竿帶著金屬彎鉤,彎鉤如襲入人體特別是頭部,將造成致命威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壹條 之二 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