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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接種查驗證明怎麽辦理

兒童家長可以前往當地鄉鎮衛生院,也可前往入學、入托地的鄉鎮衛生院開具預防接種證明。預防接種查驗證明是孩子入學、入托必備材料!

若沒有《預防接種證》末頁的印章,家長只需帶上《預防接種證》前往當地鄉鎮衛生院,也可前往入學、入托地的鄉鎮衛生院辦理即可。

第壹種情況:家長可先翻閱兒童《預防接種證》末頁,如有相對應的印章,可以不用前往鄉鎮衛生院的預防接種門診開具證明。

第二種情況:若沒有印章,家長只需帶上《預防接種證》前往當地鄉鎮衛生院,也可前往入學、入托地的鄉鎮衛生院辦理即可。如果不確定孩子疫苗是否接種完成,可以攜帶孩子壹同前往,驗證時發現疫苗沒有完成接種,可以及時補種,補種後再辦理驗證證明。

第三種情況:兒童無免疫接種史及《預防接種證》的,請家長攜帶小孩前往當地鄉鎮衛生院,或者入學、入托地的鄉鎮衛生院預防接種門診進行疫苗補種,補種後辦理《預防接種證》及驗證證明,入學後需繼續按時補種並做好登記。

帶上孩子的預防接種證到預防接種門診即可辦理。無論是否在現居住地接種過疫苗,只要帶上兒童的預防接種證,就能在各預防接種門診辦理查驗證證明,不需要回戶口所在地。

常規轄區接種門診人員登陸《兒童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可以查詢以往已接種疫苗信息,根據接種信息開具查驗證明。

法律依據

《疫苗流通和參防接種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在兒童出生後1個月內,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為其辦理預防接種證。接種單位對兒童實施接種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並作好記錄。兒童離開原居住地期間,由現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負責對其實施接種。預防接種證的格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 兒童入托、入學時,托幼機構、學校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發現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受種的兒童,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報告,並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接種單位督促其監護人在兒童入托、入學後及時到接種單位補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