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停路邊被追尾怎麽判責
大貨車停路邊被追尾的判責如下:
1、大貨車被追尾的,壹般由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前車沒有尾燈導致的,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後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是什麽
1、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車、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微事故5日內、壹般事故15日內、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內作出;
3、當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內,向上壹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壹)因壹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壹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