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謠言500次以上判什麽刑
已經構成犯罪,會被處罰款和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以下稱《解釋》)規定,“同壹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誹謗行為“情節嚴重”,從而為誹謗罪設定了非常嚴格的量化的入罪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第壹款? 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秩序的。
擴展資料
案例
2015年8月6日,鄭州新聞廣播官方微博發布《大貨車再闖禍,事故現場慘不忍睹》新聞並配發車禍圖片,後經查證屬於假新聞,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經查,趙某在無聊中將外省某地發生車禍的照片編發成“滎陽新田大道又出大事故”的微信,在朋友圈中發布,張某等人在不明真偽情況下,在微信朋友圈中隨意傳播,並向媒體爆料。滎陽警方依法對趙某行政拘留10日,對張某等人行政拘留5日。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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