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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最高行政長官

自早期開始,行政長官身為壹名政府行政官員,均會發布壹道法令,說明其將遵循之程序。約於西元前67年,行政長官反受法律約束,必須遵守自己的法令行事。最後,此種法令經過數世紀以來的修正,成為鑄造羅馬法並使之適應新環境及適應公正與誠信原則的最重要因素之壹。西元2世紀時,哈德良(Hadrian)皇帝統治期間,曾制訂並公布壹部《永久性法令》。然而當時行政長官的司法權限,已經受到皇帝的限制。羅馬帝國末期,大部分的行政長官職權不復存在,但是城市行政長官仍保存下來,負責籌辦公***競技會...

所以臺灣的行政長官指的是 現在的臺灣行政院長啦! 就是吳敦義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