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強人沙祖康
沙祖康具有很強的危機處理能力。作為中國政府代表,他於1993年8月在沙特的配合下,與美方談判,妥善解決了“銀河號”事件。作為中國外交部高級官員,他於1993年-1994年、參與了第壹次朝核危機的處理。作為外交部長唐 家 璇的主要顧問,他於1998年參與處理南亞核危機,參加五國外長關於南亞核問題聯合聲明的起草和磋商,並為此後聯合國安理會通過1172號決議做出了貢獻。作為中國大使,他參與了中國政府和世界衛生組織對2003年“非典事件”的處理。
沙祖康是壹位傑出的談判者。作為中國政府代表,他參與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和《特定常規武器公約》等軍控和裁軍領域重大國際條約的談判和審議,參與了起草聯大和安理會通過壹些重要的關於軍控和國際安全的決議,以全球視野和戰略眼光,積極倡導國際安全合作,維護國際和平和地區穩定和安全。
沙祖康積極推動中俄、中美以及中國和其他國家的雙邊軍控合作。作為中方談判代表,他參與了中俄和中美關於核武器互不瞄準對方的談判和有關文件的起草工作,促成了中俄兩國首腦於1994年9月發表《關於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互不將核武器瞄準對方的聲明》,中美兩國首腦於1998年6月宣布戰略核武器互不瞄準對方。
沙祖康是優秀的組織者、領導者和協調者。他於1997年組建了中國外交部軍控司並擔任首任司長。在中國履行軍控、人權國際條約過程中,他多次承擔中國政府各部門、軍隊和民間社會之間的協調工作,提出履約報告,配合履約視察和聯合國工作組和報告員的調查訪問,倡導成立中國非政府組織,推動國際組織在中國設立代表處。
沙祖康具有豐富的多邊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的經驗。他曾於1994年至1999年擔任聯合國秘書長裁軍咨詢委員會委員;於2002年至2003年擔任國際勞工組織理事會政府組主席;於2003年至2004年擔任第50屆貿發大會理事會主席、第11屆貿發大會籌備委員會主席和第11屆貿發大會全體委員會主席;於2004年至2007年擔任聯合國人權會和人權理事會“相同觀點集團”協調員。此外,還先後擔任涉及軍控、貿易、知識產權、社會、電信等各議題的國際會議主席、副主席、主持人、協調員和專家等職務。 個人簡歷編輯本段 2007年至今 任聯合國主管經濟和社會事物的副秘書長
2001-2007 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及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
1997-2001年 中國外交部軍控司司長
1995-1997年 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及瑞士其他國際組織副代表、中國裁軍事務大使
1992-1995年 中國外交部國際司參贊、副司長
1988-1992年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壹秘、參贊
1985-1988年 中國外交部國際司三秘、副處長、壹秘
1980-1985年 中國駐印度大使館隨員、三秘
1974-1980年 中國駐斯裏蘭卡大使館科員
1971-1974年 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