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
在成都二手房交易新政策中規定,對於戶籍遷入成都市未滿24個月的購房人,應在成都市穩定就業且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方可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在成都全市範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二手房交易賣方的流程是什麽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他證件;
2、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5、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
6、買賣雙方***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
7、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