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式公寓產權多少年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了《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對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公寓式辦公樓等問題作出解讀》,其中強調:產權為住宅的酒店式公寓屬“限購範圍”,而只有公寓式的酒店及辦公樓才是不被限購的。
酒店式公寓屬於居住建築,土地使用分類為住宅用地,房屋用途為居住,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酒店式公寓的特殊性在於酒店式的管理,但其本質上仍是住宅,屬於限購範圍。
二、公寓式酒店又是什麽
公寓式酒店屬於旅館建築,土地使用分類為商服用地,房屋用途為旅(賓)館,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公寓式酒店的特殊性在於按照公寓式或者單元式房型進行設計建造,但其本質上仍是酒店,不屬於住宅,按照相關規定不得分套銷售。
三、酒店式公寓與公寓式酒店區別
1、用地性質
用地性質是指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需要,對某宗具體用地所規定的用途。
城市建設用地分為8大類:居住用地R、公***管理與公***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G。
酒店式公寓用地性質屬於居住用地,而公寓式酒店用地性質屬於商服用地。
2、產權年限
產權年限是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壹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建築使用年限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壹)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酒店式公寓為居住用地,產權為70年,公寓式酒店為商業用地,產權為40年。
3、管理方式
酒店式公寓提供酒店管家級服務,提供酒店式的商務服務、保潔服務、物業管理、租賃管理。用戶可以像購買普通住宅壹樣用於自住,又可以交由大廈以酒店的形式出租,獲得投資回報。
公寓式酒店是設於酒店內部的公寓形式的酒店套房,它擁有居家的格局和良好的居住功能,客廳、臥室、廚房和衛生間,全套的家具電器,壹應俱全。同時,能夠為客人提供酒店的專業服務,如室內打掃、床單更換以及壹些商業服務等。
4、首付
首付就是買房子時的第壹期付款。買房子時不能全部貸款,需先付壹部分,余下的從銀行貸款。現在的要求是住宅首付為房款的30%,商業首付為50%。因為考慮到貸款的還款風險,相關的部門都會要求購房人提供壹部分首付,就是預先由個人支付壹部分房款,以證明妳有還款能力。
對於首次置業普通住宅的人群來說,首套房首付為30%,二套房首付為60%,酒店式公寓從其用地性質來說屬於住宅用地,按普通住宅首付30%來計算。公寓式酒店為商服用地性質,其首套房、二套房首付均為50%。
5、水電
水電分民用水電和非民用水電。70年產權的居住用地,其水電標準按民用水電標準繳納,而40年產權的商業用地則按非民用水電標準繳納,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商業水電標準。壹般來說,商業水電比民用水電偏貴。
酒店式公寓屬於民用水電,公寓式酒店屬於商用水電。
6、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契稅是房屋買賣中國家規定必須交的稅收,壹般按合同中標明的房屋價款的1.5/100稅率征稅(房交會契稅優惠除外),征收標準為:普通商品住宅1.5%,高檔住宅3%,由買方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契稅稅率為3—5%。各地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級政府在3—5%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契稅稅率的規定是3%-5%,壹般取3%,為了支持房地產業,政府對壹般商品房減半收稅,對商業用房,別墅房產收3%。
從上圖我們可以看到,酒店式公寓為住宅,購房者首套房按1.5%的契稅收取,而二套房的話契稅則為3%。公寓式酒店為商服用地,首套房按3%的標準來征收,而二套房則增加到5%。
四、酒店式公寓產權到期怎麽辦
首先妳得區別兩個概念: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
1、什麽是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較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較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較高為40年。
2、什麽是房屋所有權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壹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遠的。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遠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壹直是產權人的。但是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那麽,我們通常所說的,自己家買的房子是住宅,有70年產權,或者是公寓,只有40年產權,實際上說的是土地使用權。
3、那麽土地使用權到期了怎麽辦?房子還是妳的嗎?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因為房子所有權是永遠的,所以房子當然還是妳的,只要沒有拆。但是土地使用權已經沒有了,又該怎麽解決呢?具體而言有兩種辦法。
第1種辦法是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
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具體而言,就是由產權人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住下去啦。
當然國家也可以給予產權人壹次性的經濟補償,要求產權人在其他地方重新購買房屋居住,然後把房子和土地都收回去。
第2種辦法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如果國家要收回土地和地上的建築物,也就是妳家的房子,就需要給予產權人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類似拆遷安置。
目前很多人認為中國的房子很多都不是長壽住宅,根本就住不上70年就拆掉了,不用去考慮這個問題。但是也有人認為不管是40年、50年還是70年,都有到期的時候,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只要房子還能住,就都得續簽土地。
4、40年與70年在續期處理上沒有區別
至於購房者的問題,40年產權的酒店式公寓,與70年產權的住宅相比,區別主要體現在購買和居住上,即水電費、公攤面積、稅收及戶籍政策、貸款政策等方面。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壹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也就是說在續期問題的處理上,沒有區別。
五、公寓樓40年產權到期怎麽辦
《城市地產管理法》和《物權法》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壹年申請續期”。補交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最低不得低於15.6元/平米。例如:50_補交780元即可續期。
況且,商業用地還有著壹大優勢,那就是拆遷補償費高。按照城市拆遷補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商業用地拆遷補償資金是遠高過普宅的,壹般而言,商業拆遷補償面積是1賠3,住宅用地拆遷補償面積則是1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