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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商務園區是倒閉了嗎?

快要倒閉了

通州商務園的宣傳是政府辦的,而且是通州區政府重點工程。

通州商務園開始是清華紫光出資90%和通州區政府參與的項目,可後來管理很混亂,清華紫光撤出了大部分資金,還剩25%保留大股東的身份。今年終於失控,清華紫光以行使股東權利受阻和非法挪用政策資金12.5億元為由將通州商務園告上法庭,目前還沒宣判。

同時,通州商務園壹期土地到今年還沒征完,而且還因此土地征用問題被北京富世亨電子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告上法庭,18畝土地還被富世亨公司看管。而通州商務園已經於兩年前將此土地的補償款700萬元支付給個人。

此項目將來如何發展很難預料。 下面是報道:

通州商務園壹期2012年土地還沒征完

通州商務園對外宣稱:

2009年,完成壹期地塊整理;

2010年,第壹批建成區投入使用;

2012年,壹期全部建成。 通州商務園壹期規劃圖:

這個“政府重點工程”,沒少賺取大家的眼球。可事實上,到現在商務園壹期除了金融街園中園外,絕大部分土地還都荒著。不僅如此,規劃中的溫榆河西岸南側壹條路修了壹半就停工了(見圖),原因是這條路經過的18畝地現在還沒征下來。更可笑的是土地沒到手,而征用該地的700萬元現金,兩年前已經支付!

通州商務園壹期18畝還未到手的土地,右上角是修了壹半的路:

是的,這是通州商務園很多人參與的壹件事。沒拿到地先把補償款支付完畢,工程停工沒人著急,被起訴當了被告也無所畏。這個政府重點工程為什麽會這樣?商務園的工作是如何開展的?

這起事件大概是通州商務園管理混亂的壹個縮影:

亂象壹:商務園個別人和被拆遷戶內外勾結中飽私囊

這18畝土地的原承包人焦林,從08年到09年9月只所以成為最後壹個釘子戶,就是因為商務園 拆遷辦有人和他串通,後來所發生的壹切也驗證了這個事實。

焦林是這18畝土地的第壹承包人,他建了幾排平房出租,把剩下的14畝地租給了北京富世亨電子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建了庫房。

2008年6月拆遷通知下發後,焦林就告訴富世亨公司,不要和拆遷辦的人接觸,壹切由他談,拆遷辦有人幫他盯著,補償要達到壹千萬再談。

到了09年6月,周圍20多戶被拆遷人先後都簽了協議搬走了,只剩焦林這壹份了。富世亨公司從公司經營考慮提出適當補償 即可,要求盡快結束,但多次協商焦林不同意。

09年9月富世亨公司通過當地鎮政府找到商務園副總姜大力,提出在保證得到合理補償的前提下同意商務園拆除所建庫房,姜大力很痛快地答應,並表示商務園能夠保證,並可以把各自應得的補償款分別打到各自的帳戶上。

這樣焦林抗不住了,補償協議於9月19日順利簽訂,而且協議總額是750萬,比富世亨公司當初知道的總數500多萬還增加了200萬。

本來這也是皆大歡喜的事,商務園如果能把承諾的認真落實,09年底應該全部結束了,可接下來的執行完全變了樣。

亂象二:多位負責人的承諾很隨意,改變更隨意

簽協議前姜副總就答應過把補償明細給富世亨公司,可是簽完協議後商務園就是不給,讓找焦林要,焦林也不給。姜總也變了卦說拆遷辦覺得不方便給。富世亨公司是當事人,補償明細有什麽不方便給的?不給明細的情況下如何分配?如何保證富世亨能得到合理補償?

拿不到補償明細,焦林只答應給富世亨150萬,富世亨沒同意他就幹脆失蹤了,電話也不接,富世亨告訴了商務園並把焦林起訴到通州法院,商務園也贊成走法律程序。

10年7月22日,在庭審現場焦林說他已經拿到了700萬,本可以不來應訴,只所以把官司打下去是因為富世亨公司還沒交地,他是幫商務園的忙!。

對這爆炸性消息,當時富世亨代理人不相信是真的。

“因為有糾紛補償款暫不支付,等到雙方協商好後分別打到各自的帳戶上”,而且不要富世亨公司做財產保全。--這是姜總、陳經理和具體負責人姜運濤三人在談話現場***同承諾的,(姜總當時還表示:錢給了焦林,他拿錢跑了怎麽辦?)。富世亨公司當時還提交了暫緩支付申請書,姜運濤還表示如有特殊情況會提前聯系。起訴後,通州法院法官到商務園調查時也要求商務園暫不要支付補償款。

可是聯系姜運濤,他表示確實已經支付了***計700萬。

不僅在承諾後不到壹個月就支付200萬,後來又連續支付200萬和300萬!不顧土地還沒拿到手,將明知不屬於焦林的錢給了焦林,銀行查詢顯示焦林三次都是在收到款的當天全部提走了現金!商務園的做法讓人費解。

負責人姜運濤在付款前沒有給富世亨公司打過壹個電話,打電話詢問副總姜大力,他說他在外地不了解情況。

富世亨想辦法聯系上商務園法人兼懂事長郭元林,匯報了情況,於是他安排姜運濤和王姓經理與富世亨公司面談。兩位負責人此時強調他們只對第壹承包人,商務園 嚴格依國家有關法律辦事,回避當初的承諾。富世亨提出請求商務園通過司法手段協助追回錢款並提出壹系列具體建議,兩人表示將再向領導匯報。

富世亨公司員工當場還表示將會用生命維護自己的血汗錢免受損失,這18畝土地仍將暫不能交付商務園 ,希望商務園能維護富世亨公司利益。

直到再次開庭,商務園被追加為被告出現在被告席,沒做出任何回應。

亂象三:損人不利商務園,視法律如兒戲

通州商務園明知焦林是壹個無業遊民,且有獨吞拆遷款的跡象,還將那麽大數額的款項壹次次支付給焦林個人,不僅將要損害富世亨公司利益,更明顯給商務園帶來更大損失:首先這18畝土地還沒征到手,如何保證將來順利拿地?而且包括副總經理在內的多位負責人多次言而無信,將對商務園的商業信譽造成怎樣的影響?

姜副總(包括陳經理和姜運濤)無法保證資金安全為何不讓富世亨公司進行財產保全?嫌麻煩嗎?

要說這筆補償款,商務園如果按照國家三令五申關於拆遷要維護各方利益的要求公正地對待被拆雙方,09年9月19日補償協議簽訂後,就應該很容易作出相對公平的分配方案,壹切早該結束。姜副總當初應該也是這個精神。可是協議簽訂後商務園出爾反爾,視富世亨公司如不存在,富世亨只好又把土地當成了手中唯壹的籌碼。之後通州商務園更加惡意的行為使問題的解決也變得更加困難。

是早就該結束的,可這壹拖又是三年過去了,如今終審判決下來也很久了,焦林又玩失蹤,執行遙遙無期,富世亨到現在還沒拿到壹分錢。富世亨還要繼續投入人力物力看住這塊地,商務園的工程也只好無期限地等待。

法庭上商務園的代理人王德庸更讓人不可思議:他在法庭上完全幫焦林說話,甚至在回答法官提問時要聽旁邊焦林的私語,被法官喝止。他承認有二百多萬是多給焦林的;他認為富世亨是房屋建造人,只要得到房屋補償部分的適當份額就可以了,至於經營補償等其它是焦林當釘子戶爭取來的應歸焦林;對於焦林用三年前的壹張(就壹張)經過塗改的稅票騙取經營補償滿不在乎;當庭和富世亨代理人吵架,還表示商務園如果違法可以先刑事後民事。實在讓人意外!。

王德庸作為商務園的代理人,為何能在法庭上不顧商務園和焦林之間已經存在的合同事實承認多給焦林二百萬,還聲稱“可以先刑事後民事”讓人震驚!

本來簡單的復雜了,早該結束的變成了馬拉松。如今法院強制執行可連人都找不到,更沒有可執行財產。商務園地也不要了,只是前些天趁富世亨員工不在時偷偷往那裏卸了很多渣土,可能是覺得這樣看上去更象個工地,面子上好看點?還是為了招商時好騙?可這有意思嗎?

如果當初和焦林串通的是個別工作人員,可富世亨主動請拆是幫了通州商務園 的,簽了合同後領導層如此的表現就太讓人意外了。商務園為何如此關照焦林?懂事長為何不重視?代理人王德庸為何還能在法庭上上演力挺焦林的鬧劇?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