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過去有什麽恥辱現在又有什麽變化
香港問題是壹個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是鴉片戰爭的產物。
1840年6月,英國政府派軍進犯中國,鴉片戰爭爆發。由於清政府腐敗無能,侵略軍先後攻陷廈門、寧波、上海等地,兵臨南京城下。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被迫和英國簽訂了《南京條約》,除賠償白銀2100萬兩外,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還將廣東省珠江口外、瀕臨南海的香港島永久割讓給英國。1856年10月,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英法聯軍攻入北京,火燒圓明園。1860年10月24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了《北京條約》,除賠償800萬銀兩外,割讓了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的地區,也就是現在的九龍。1898年6月9日,英國又乘中國在甲午戰爭中戰敗、列強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之機,逼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俗稱新界租約),強行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區,以及200多個大小島嶼,租期99年。通過三個條約,英國***占有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總面積達1092平方公裏的中國領土,也就是現在整個香港地區的面積。
清朝被推翻後,歷屆中國政府對於《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都沒有承認過。舊中國政府也曾做過幾次努力,企圖收復失地,當時還沒有提出收回香港,而是僅局限於廢除對九龍的租借。但是弱國無外交,處於軍閥混戰、政局動蕩中中國自身沒有強大的實力,壹切外交努力均告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