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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糾紛和商標異議的區別

商標糾紛和商標異議似乎只是壹個詞的區別,但它們實際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在司法實踐中,商標異議和商標糾紛是常見的糾紛。那麽,商標異議和商標糾紛有區別嗎?我們幫您了解相關的法律內容和法規,並為您提供參考。

商標異議是指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時,申請人可以在壹定時間內要求商標局拒絕通過他人註冊商標,以保護商標在先註冊人的利益。但商標局必須主動提出商標異議才能保留壹定時間,需要了解商標異議過程。

商標異議的特征:

權利保護異議,認為正在初步審查的商標與註冊或先前申請的商標相同或相似;2.社會反對初步審查中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的禁止條款或其他規定。

商標爭議的特征:

1.申請人必須是先前註冊的商標註冊人;

2.提出異議的時間為有爭議商標的註冊被批準後的壹年內;

3.爭議批準使用的兩個註冊商標的範圍必須涉及相同種類的商品(或服務)或類似商品(或服務);

4.爭議中的兩個註冊商標的核準字詞,圖形或組合具有相同或相似的可能性;

5.有爭議的商標在被批準註冊之前沒有以相同的理由提出異議,也沒有裁定。

商標爭議和商標異議之間有什麽區別?

兩者本質上是不同的:商標爭議的本質是對早期註冊商標的人的特殊保護措施;商標異議的本質是對商標的社會異議進行初步審查,包括在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相同或者類似註冊商標的所有者或者在先申請人的相同或者類似異議。兩者的內容不同:爭議的內容是關於權利的爭議;異議的內容只是對原批準商標的異議。

申請時間不同:爭議應當在相關商標註冊批準後壹年內提出,即頒發商標註冊證書。申請的主題不同,爭議方具體,即必須是在先註冊人;異議將在《商標公告》發布後三個月內提出。反對者不具體,可以是任何機構、團體、企業或個人,包括以前的註冊人。

提交的原因不同:爭議商標與申請人的商標在同壹商品(或服務)中相同或者相似的,必須提交爭議。條款或者其他規定。

不同機構:商標向商標審查委員會提出商標糾紛;向商標局提出商標異議。對商標局裁決不滿意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後15天內向商標審查和裁決委員會提交審查。商標異議不收取任何費用。對於產品糾紛,應支付審查費。

以上是小編撰寫的與商標糾紛有關的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購買商標壹定要在專業、正規的平臺上,才可以避免商標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