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是什麽?
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出現於商朝,到西周時已發展很成熟。到春秋時期,由於鐵制農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諸多原因井田制逐漸瓦解。
西周時期,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田”。井田屬周王所有,分配給庶民使用。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還要交壹定的貢賦。領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實質是壹種以國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
擴展資料
特點及意義:
井田制由原始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發展演變而來,其基本特點是實際耕作者對土地無所有權 ,而只有使用權。土地在壹定範圍內實行定期平均分配。
由於對夏、商 、周三代的社會性質認識各異 ,各家對井田制所屬性質的認識也不相同。但在承認井田組織內部具有公有向私有過渡的特征,其存在是以土地壹定程度上的公有作為前提這壹點上則認識基本壹致。
夏朝、商朝時期實行的八家為井、同養公田之制,公有成分更多壹些。周代以後出現的九夫為井之制個人私有的成分已增多,可以看作私田已被耕作者占有。西周中期,貴族之間已有土地交易,土地的個人私有制至少在貴族之間已經出現。由此,進壹步發展為實際耕作者的土地個人私有制。
百度百科-井田制
百度百科-井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