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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手機話費積分是如何計算的

全球通積分計劃是中國移動為答謝廣大全球通客戶長期以來的支持與厚愛而推出的壹項回饋客戶服務。全球通客戶在使用移動業務時可以獲得和積累積分,並將積分兌換為話費類、業務類、服務類、定制終端及配件類、實物類、其他六類禮品。

全球通積分計算規則

您的積分由消費積分和獎勵積分兩部分組成。

消費積分根據當月話費帳單中 “費用合計”項計算得出,每壹元積壹分,不足壹元不積分。當月消費積分累計稱為“月消費積分”,當年各月消費積分累計稱為“年消費積分”,所有消費積分累計稱為“總消費積分”。

獎勵積分是根據具體情況不定期贈送給您的積分,獎勵的具體規則由中國移動各省、區、市公司制定。

全球通積分有效期

從2007年1月開始,全球通積分的有效期以自然年為計算單位,三年為壹個有效期實行滾動清零,每年12月執行。也就是說,客戶在第壹年獲得的積分,只要在第三年年底到來前使用都有效。如您2007年產生的可兌換積分有效期將到2009年12月為止;2008年產生的可兌換積分有效期到將2010年12月為止……以此類推。

客戶在消費積分時,先產生的積分也會被先消費,使客戶的積分使用期得到盡可能地延長。  

全球通積分起兌標準

全球通積分的起兌標準是:總消費積分達到1000分。從2007年1月開始,您的總消費積分達到起兌標準後即擁有積分兌換資格,客戶所擁有的可兌換積分都可以參加中國移動的積分計劃活動。

您已經用於兌換禮品的積分稱為“已兌換積分”,達到兌換標準後剩余的積分稱為“可兌換積分”。

全球通身份變更後的積分處理

同品牌過戶:當您辦理過戶(同品牌)後,原帳戶中的積分均轉入新客戶帳戶中。

同品牌換號:當您更改手機號碼(同品牌)後,原帳戶中的積分均轉入您新手機號碼相對應的帳戶中。

停機:當您手機停機(含強制停機、欠費停機、申請停機和高額停機、半停)或預約銷戶後,您的積分帳戶即被凍結,您將無法兌換禮品。重新開機或取消預約銷戶後,積分帳戶解除凍結,即可重新參與積分禮品兌換。

銷戶:包括正式銷戶和欠費銷戶。銷戶後積分余額將被清零。您可以在銷戶前將剩余的可兌換積分兌換成禮品。

重新入網:即當您銷戶後重新開戶,積分按您新開戶日起重新計算,您銷戶前的積分不能被恢復。

品牌互轉:當您申請品牌互轉,轉品牌後積分余額將被清零。您可以在轉品牌前將剩余的可兌換積分兌換成禮品。

全球通VIP俱樂部標準 從2008年年初開始, 評定全球通VIP客戶將采用如下新標準:

省份 鉆石卡 金卡 銀卡

標準壹 北京、上海、廣東、浙江、江蘇 年消費積分≥25000 15000≤年消費積分<25000 7000≤年消費積分<15000

標準二 四川、山東、福建、江西、天津、重慶、安徽、河北、湖北、河南、湖南、陜西、海南、山西、廣西、遼寧 年消費積分≥20000 10000≤年消費積分<20000 3600≤年消費積分<10000

標準三 新疆、吉林、青海、寧夏、內蒙、雲南、貴州、西藏、黑龍江、甘肅 年消費積分≥15000 8000≤年消費積分<15000 3000≤年消費積分<8000

註:計算年消費積分采用的年度周期為當年1月至12月。

敬請註意:

全球通積分計劃作為中國移動整體客戶回報計劃中的壹部分,將隨著市場的發展和客戶需求的變化做不定期的調整和優化,敬請關註。

欲了解更多全球通積分計劃的規則請咨詢當地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