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大的偷稅漏稅案
法律分析:2021年10月30日,廣東省汕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16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的20名被告人和7個單位被告作出判決。到現在為止,潮陽、普寧兩地騙取出口退稅案中,已有30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19人被處極刑。
初步查實,犯罪分子虛開增值稅金額達3323億元,騙稅42億元。虛開金額是號稱“***和國第壹稅案”――金華稅案的6倍,涉稅犯罪團夥約150個。
至此,新中國成立以來金額最大、作案最為瘋狂、涉及人員最多的世紀稅案,終於大白於天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