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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1500字政治小論文

明清濫伐森林對海河流域生態環境的影響

[摘要]歷史上的海河流域山區曾經草深林密。明中葉以後,北京城的營建、燒炭、冶煉、戰爭破壞、濫建寺廟塔觀及毀林開荒等,致使這裏的森林資源遭到毀滅性破壞。不僅累積了沈重的環境代價,而且導致了嚴重的生態問題。

[關鍵詞]明清;海河流域;森林破壞;環境變遷

海河流域地處京畿要地,是中國的政治、文化中心和經濟發達地區,區內有北京、天津以及石家莊等26座大中城市,地位特殊而重要。歷史上這裏曾有著草木暢茂、禽獸繁殖、水源豐沛、氣候調勻的生態環境。自明中葉以後,由於自然氣候的變異和人為破壞,造成了日益嚴重的生態問題。本文試圖從生態歷史學角度說明,人為破壞山區森林對海河流域生態環境的巨大影響,從地域生態的歷史變化揭示生態環境變遷的規律,以期對海河流域生態環境建設、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有所借鑒。

自古以來,海河流域的太行山、燕山就以林木資源豐富享有盛名,歷史上雖然屢經破壞,但直到明初,這裏仍有大面積森林覆蓋。馬文升在《為禁伐邊山林木以資保障事疏》中述及明成化(1465—1487年)以前森林的分布狀況:“自偏頭、雁門、紫荊,歷居庸、潮河川、喜峰口,直至山海關壹帶,延袤數千余裏,山勢高險,林木茂密,人馬不通”[1](卷63)。說明直到成化年,恒山、太行山北段以至燕山山脈,仍有著豐富的森林資源。文獻中記述各山脈不同地段的森林也復不少。

丘浚在《守邊議》中記述恒山山區之蔚州(今蔚縣)、渾源,說:“渾、蔚等州,高山峻嶺,蹊徑狹隘,林木茂密”[1](卷73),是明初以來阻遇蒙古內犯的天然屏障。蔚州所屬美峪口、九宮口、五龍山等處,皆山險林深,盛產成材大木。蔚州以南接太行山北段(包括北京西山),明初森林分布也很多,張鳴鳳《西遷註》中說,這裏“林麓蒼黝,溪澗鏤錯,內中物產甚饒”[2](P165)。

北京西山以南,紫荊關左近之易州(今易縣)、淶水、滿城等地山區,是易州柴炭山廠的所在地,各種林木尤其是櫟樹等雜木相當豐饒。紫荊關而外,廣昌(今淶源縣)與靈丘也是“山谷幽邃,林木茂密”[3](卷92)。自紫荊關迤邐而南,歷倒馬、龍泉等關以至靈壽、平山,山林蓊郁,蔚為大觀。靈壽、平山曾壹度為工部柴炭山廠的廠地。其東真定府治真定城(今正定縣),明代設有竹木稅課廠,專門抽分木材交易的商稅,經過這裏的商木均販自平山、靈壽以至山西五臺。太行山南段,井陘縣的蒼巖山“峰巒疊翠,高出雲表”,百華山“林壑深邃,石磴崎嶇”;贊皇縣的十八盤嶺“山勢嵯峨,林木郁茂”[4](卷14《直隸五》)。

燕山山區,西段隆慶(今延慶縣)、永寧(今屬延慶)地方,自金元以來就有“松林數百裏”之說。由於這裏林深樹茂,車騎都不方便,“中有間道,騎行(只)可壹人”[1](卷218《書直隸三關圖後》)。懷柔的黃花鎮、紅螺山,“二百年來,松楸茂密,足為藩蔽”[5](卷7《關鎮雜記》),明永樂(1403—1424年)時曾為宮中用柴主要的取給場地。密雲之霧靈山(今屬興隆縣),“山之左右,峰巒攢列,深松茂柏,內地之民多取材焉”[4](卷11《直隸二》)。元朝、明初曾在這裏設伐木官,進行大規模的采伐。宣德九年(1434年),明政府招募商人中鹽輸糧密雲黑峪口倉,以接濟集聚這裏的采木軍夫及工匠的月支口糧[6](卷110)。由霧靈山而東,歷古北、喜峰等口以至山海關,山巒層疊,其山之北“松林數百裏”,“其山之南,則五谷、良材、良木,無所不有”[4](卷10《直隸壹》)。明永樂初,建遵化鐵冶廠,“采樵燒炭,則薊州(今薊縣)、遵化、豐潤、玉田、灤州、遷安”[7](卷82《食貨記》),說明這些地方林木茂盛,足可供當時鐵廠的燃料需用。所有這些雖是不系統的記載,但也足以反映明初海河流域山林的面貌,說明海河流域山區仍然保持著較好的森林環境,生長著大片的森林。

明中葉以後,海河流域山林遭到毀滅性的破壞。雖然前後原因互異,但由此造成的後果是十分嚴重的。元、明、清建都北京,皇城的大規模建設也是破壞山林的重要原因。自永樂改建北京,宮殿、皇陵及王府官邸等工程次第興建,工程浩繁,耗資巨萬。營建工程所用木材,固然多采之四川、湖廣、江浙南方諸省,但取給太行、恒山林區的成材大木也所在不少。如正統初修正陽門城樓,就曾發數千軍卒,“令於蔚州、保安(今涿鹿縣)等處山廠采木,編筏自渾河運至貯小屯廠”[8](卷43)。嘉靖中修建朝門午樓,又下令於“山西、真定采松木”[9](卷190)。成化以後,京城風俗日奢,官民之家爭起第宅,引起材木價格上漲,擁有大宗資本的木商壹時應運而生,“大同、宣府規利之徒,官員之家,專販筏木”,以牟取暴利。這些木商“往往雇覓彼處軍民,糾眾人山,將應禁樹木任意割伐”,然後運販京城,“壹年之間, 豈止百十余萬”[1](卷63《為禁伐邊山林木以資保障事疏》)。五臺山在明代是林木茂盛的風景勝地,永樂之後,人山伐木者“千百成群,蔽山羅野,斧斤為雨,喊聲震山”,“川木既盡,又入谷中”,致使五臺山林木也被“砍伐殆盡,所存百之壹耳”[10](卷5《侍郎高胡二君禁砍伐傳》)。到萬歷年間,五臺山已是壹片禿山光嶺了。繼官方采伐之後,又經過私人的采伐、盜伐,凡是交通比較方便的地方,山林基本上掃蕩壹空。

明清為供應內廷柴炭使太行山森林遭到了摧毀性破壞。燒炭是供應內府及民間生活的需用,無須巨木,也不擇樹類,但采伐數量巨大,範圍主要在北京附近山區,故地處京畿之地的海河流域山區林木首被其難。永樂定都北京後,皇家所用的柴炭初“則於白羊口(明屬昌平州)、黃花鎮、紅螺山(均屬今懷柔縣)等處采辦”[7](卷72《職官誌》)。宣德四年置易州山廠,“專燒薪炭供應內府”。到景泰元年,因易州山廠“取用已久,材木既盡,乃命移廠於真定府平山、靈壽等處采之”[8](卷188)。景泰七年,“仍移山場於易州”。山廠初建時所出柴炭數額,史書沒有留下記錄,據《明會典》卷二○五記載:天順八年歲辦柴炭430余萬斤,成化元年650余萬斤,三年增至1740余萬斤。成化三年的歲辦數額,等於天順八年的4倍。此後歲辦數額雖無系統記載,但總趨勢有增無減是肯定的。如成化二十年時,惜薪司柴炭歲例2400萬斤,光祿寺1300余萬斤,合計達到了3700萬斤。山廠歲納柴炭年增壹年,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宮中內監的不斷增加。明代初期,內監數目還不多,成化年間已增至壹萬余人,及至明亡時,“宮女至九千人,內監至十萬人”,人愈眾用柴益多,故“宮中用馬口柴、紅螺炭,以數千萬斤計”[11](卷39《國用壹》)。除歲辦之外,每逢營建宮室或其他工程,臨時性的派辦也復不少。歲辦之外有派辦,歲辦、派辦之外更有加耗,因此,每年上解的柴炭要多達上億斤[12](p66)。據研究,易州山廠每年上解木炭需用木材10—12萬立方米,消耗森林1300—1600公頃[13](p16)。自永樂遷都北京至明亡的223年中,僅宮中總計要燒掉2200—2700萬立方米木材,消耗森林29—36萬公頃。如果將其他衙門和北京城內的軍營、寺廟以及貧民百姓所消耗的木材、木炭都計算在內,那簡直就是天文數字了。難怪為了滿足皇家的需要,“民之執茲役者,歲億萬計”。明代在臺基廠只是擡運木柴的人,就有三千之多[9](卷205《工部》)。“第山之生材有限,而民之采取無窮,山麓既盡,取之危崖,危崖既盡,取之虎穴矣”[14](卷2《輿地·物產》)。由於過度的采伐,以致太行山林木“日稀”。至清代,宮廷所用炭材不得不“取之口外地區了”。於此可見,明代燒制木炭對太行山森林破壞的嚴重程度。

明清時期,由於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手工業生產的空前發展,各種以木材為燃料的手工業生產部門,如冶鐵、冶銅、磚瓦等對木材的需求極度增長,超過了以往任何壹個時代。以冶鐵為例,明代的鐵廠都設在森林資源豐富的山區,“炭必近老林,故鐵廠恒開老林之旁,如老林漸次開空,則雖有礦石不能煽出,亦無用矣。”[15](卷9《山貨》)鐵廠歇業之日,即山林伐光之時。沿太行山的磁州(今磁縣)、武安、涉縣以至燕山山區的遵化、遷安、盧龍都有較發達的礦冶業。如遵化鐵冶廠,始建於永樂元年,停於萬歷九年,***存在178年。遵化鐵冶廠冶煉各種生熟鋼鐵,全部以柴炭為燃料,以正德年計算,鐵廠生產的生熟鋼鐵歲***出75萬余斤,耗費的柴炭燃料則達數百萬斤。這種以大量木炭為燃料的能源消費方式,使得薊州、遵化、豐潤、玉田、灤州、遷安等州、縣的山廠林木幾乎告罄,“彼時林木茂盛,柴炭易辦,經今建置壹百余年,山場樹木砍伐盡絕,以致今柴炭價貴”[1](補遺卷2《遵化廠夫料奏》)。柴炭來源枯竭,最後不得不於萬歷九年決定停止冶煉,將鐵廠與山場壹體關閉。其他手工業如京師制琉璃、黑窯廠制造磚瓦,皆用柴炭燒制,也消耗了大量柴木。

自明朝建立起,即與北方少數民族的戰爭連年不斷,戰爭砍伐、焚毀了大量的林木。明英宗天順年間,錦衣衛指揮僉事王瑛上言八事,其壹是“禦邊莫善於燒荒,使胡馬無水草可恃,積糧莫善於屯田。”[16](卷25)明英宗采納了“燒荒”之策。所謂燒荒就是焚毀有礙了望而有利於敵兵潛伏的山林野草。為確保邊塞安全,明朝九邊守將經常派遣丁壯,深入蒙古遊牧之地搗巢、燒荒。如在古北口塞外,“弘治中,守臣楊友、張瓊因燒荒掩殺無辜,邊釁遂起。”[1](卷232《九邊總論·薊州鎮》)“近邊諸地,經明嘉靖時胡守中斬伐,遼、元以來,古樹略盡。”[17](卷93《物產三》)萬歷九年七月,兵部令“薊、遼二鎮候草木林槁之時……務使焚燒盡絕,壹免賊馬駐牧,壹便官軍了”,將燒過地方“草木多寡,遵例奏報,以憑稽考”[18](卷114),兵部按焚燒多寡論功考核。為防禦蒙古鐵騎,明朝還二十多次修築長城,僅薊州鎮長城,“東至山海,西抵居庸,沿袤二千三百七十余裏。”[1](卷304《修邊》)當時數十萬服勞役的軍士、民夫都住在長城沿線,他們蓋窩棚、搭馬架,飲食、燒水,燒磚、燒石灰,取暖、紮木架修敵樓,勢必砍伐不計其數的樹木。

毀林開荒對森林的破壞更為嚴重和徹底。明政府對邊山緊要地方雖有嚴禁樵采之令,但卻沒有開山辟地營田之禁,所以豪官權勢之家往往乘機濫伐林木,墾荒辟地設立私莊。此種情況以山西雁門、寧武、偏頭等關最為重要,但“此弊不獨山西三關為然,紫荊、倒馬、居庸、龍泉等關亦有之”[19](卷123)。此外,官軍商民販木取利,亂砍濫伐的現象也很嚴重。明宣德九年,行在工部尚書吳中奏:“蔚州美峪、九龍口、五福山等處俱產材木,宜長養以資國用。今軍民擅自采伐,亦乞禁止。”但是明宣宗以“山林川澤之利,古之與民***之”[6](卷111)為由,竟駁回了吳中的奏請,放任采伐,致使蔚州、保安州及保安衛壹帶山林,濫采的現象壹直不得禁止。直到隆慶時,“民間樵采墾種,有司(仍)不能禁止”[20](卷33)。其長期所遭破壞情勢可想而知。

入清以後,由於邊疆的變化,以前的森林在防禦上已無必要,故官方的管理進壹步減弱,加以農業生產進壹步發展、人口增加、平原地區旗地擴充,加速了對山區的墾殖。又因甘薯、土豆等適宜山地種植的作物的傳入,使山區人口、村落迅速發展。據河北省地名普查表明,位於太行山區的曲陽、阜平、鹿泉、井陘、涉縣、武安等縣(市),有9%~18%的村落形成於清代。山區村落數比明代增加14%左右。人口、耕地數量隨之增加。如獲鹿(今鹿泉),明嘉靖時戶2158,口26091,到清光緒時戶31846,口176021。耕地由萬歷時962.5頃增至道光時的1747.1頃[21](卷4《籍賦》)。耕地面積的增加,無疑是以原始植被帶縮小為代價的。大規模的毀林開荒對森林植被的破壞程度遠遠超過了對森林的濫采濫伐。

長期過量、掠奪性地采伐,使海河流域山區森林日漸枯竭。研究表明,隋唐時期,太行山森林覆蓋率在50%;元明之際已由30%降至15%以下;清代由15%降至5%左右,民國再降至5%以下[23](p60)。不少地方巖石裸露,寸草不生。

森林是陸地上最大的生態系統,森林在涵養水源、防風固沙、保持水土、調節氣候、維持生態平衡等方面起著重要作用,是自然界物質和能量交換的最重要的樞紐。森林是水的保護神。江河上遊良好的植被就像巨大的水庫,可以調節江河徑流、削減洪峰。據研究,森林對洪峰的最大削減量可達到50%,林地在壹次連續降雨中可蓄積70毫米~270毫米的降水。濫伐森林,意味著破壞生態平衡、水土流失,其後果是災害頻仍。

河川水文狀況惡化。破壞森林就破壞了水源涵養條件,必然導致河川水文狀況惡化,水源銳減,泥沙日益增多,水位暴漲暴落,河道遷徙靡常。如永定河,因河水清澈見底,漢魏時期有“清泉河”之美稱。自有明確文字記載到公元936年的二三千年間,很少有泛濫改道的記載。相反,它不僅灌溉之利綿延相繼,而且還給人們帶來航運之便。遼金時期,由於上遊大片森林的破壞,森林的破壞速度超過了它自然更新的能力,原先地表的枯枝落葉層和分解完全的腐植層受到沖刷,“清泉河”水逐漸變黑。“呼黑為盧”,盧溝河由此得名。隨著太行山森林的破壞,水土流失的加重,河水變渾,挾帶大量泥沙,元代改名“渾河”,又名“小黃河”。元代大都城的興建,加劇了太行山森林的破壞,渾河的改道泛濫更加頻繁,河床改動無有定時,河流被更名為“無定河”。康熙時,在盧溝橋以下的河道築起了較大的堤壩,康熙帝將無定河欽定賜名為“永定河”,希望橫行難馴的無定河從此安定下來。但是,由於森林破壞和水土流失加劇,河床不幾年就因泥沙淤積而日益變淺,洪水又漫出了新築的河堤,決口泛濫,河道遷徙無常。永定河在遼代,平均94年泛決壹次,金代22年,元代約7年,明代約13年,到清代3.5年就泛決壹次。從1912—1939年,永定河盧溝橋以下河道,漫決達14次,其中有兩次洪水湧入北京城[24]。近幾百年來,為了治理永定河,耗費了無數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終因沒有把握住森林破壞這壹重新調節和分配地表水分循環的機制,以致收效不彰。新中國成立後,在永定河上中遊修建了官廳水庫,對調節洪峰流量、補給灌溉用水作用很大,它使下遊地區基本上從洪水威脅下解脫出來。但是,由於流域內宜林荒山的綠化工作滯後,永定河絕大部分地區的水土流失仍然嚴重,致使新建水庫面臨淤塞的危險。1965年以來,永定河連續斷流,已經面目全非了。海河流域其他河流的水文狀況也嚴重惡化了。20世紀50年代,南運河、衛運河、子牙河、大清河、薊運河等河道常年有水,是盛極壹時的航運黃金水道,通航裏程達3500公裏。自60年代以來,海河流域中下遊河道失去了有源之水,相繼枯竭斷流,4000多公裏平原河道基本全部成為季節河流。

水旱災害頻仍。明清森林遭到毀滅性破壞後,海河流域的“森林水庫”消失,失去了涵蓄雨水和調節流量的作用,加劇了洪水泛濫。明以前,海河流域上遊山區森林密布,水災次數少,災害程度輕。明中葉以後,由於山林破壞日益加重,山林中枯枝敗葉構成的海綿式的儲水層消失,海河流域水災逐漸增多。據統計,唐五代時期平均8.8年壹次,宋遼金時期4年壹次,元代1.3年壹次,明代1.4年壹次,清代1.03年壹次,民國時期1.05年壹次。水災波及的範圍,唐宋時期,最多時24個州縣,元明時期增至四五十或六七十個州縣,清朝和民國時期擴大到八九十甚至壹百多個州縣[25](P24)。統計資料說明,隨著山林破壞的日益加劇,海河流域水災頻數愈來愈多,波及的範圍愈來愈廣,危害程度愈來愈烈。

海河流域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後,改變了氣候和下墊面狀況,降低了空氣濕度,減少了成雨條件,從而導致旱災的加劇。自西晉至元的1103年間,河北***發生旱災71次,每百年平均6.4次。以後隨著森林破壞日益嚴重,旱災也日益加劇。明代平均25次,清朝41次,民國時期51.4次[26](p3)。這說明,旱災頻率與森林植被破壞程度是成正比的,森林植被破壞越嚴重,旱災的頻率越大。

澱泊淤塞。歷史上,海河流域平原的澱、泊、澤、淵、陂、塘星羅棋布。明中葉以後,隨著太行山森林破壞引起的水土流失的加劇,眾多澱泊幾乎全部淤為平陸。如在今白洋澱、文安窪壹帶,《水經註》明確記載的澱泊就有大渥澱、小渥澱、範陽陂、狐貍澱、大浦澱、陽城澱、小泥澱、大泥澱等。北宋初年,為防止契丹騎兵南突,宋朝利用今白洋澱、文安窪壹帶地勢低窪、澱泊河渠密集的特點,瀦水為塞,苦心修建了壹道“塘濼”防線。沈括《夢溪筆談》記其規模:“自保州西北沈遠濼,東盡滄州泥沽海口,幾八百裏,悉為瀦潦,闊者有及六十裏者,至今倚為藩籬”。當時分布在塘濼地區的澱泊有30多個,後因黃河三次北決,流經平原中部奪禦河人海,侵犯塘濼,前後60余年,“濁水所經,即為平陸”[27](卷92《河渠誌》)。此外,導入塘濼的“漳水、滹沱、涿水、桑幹之類,悉是濁流”,自然也帶來大量的泥沙。所以自宋徽宗以後,塘濼“淤澱乾涸”。但至明中葉,北宋時代的界河,因永定河南徙帶來大量泥沙而淤平,附近的地表徑流遂匯集於界河南側的塘濼澱泊地帶,又形成許多新的澱泊,且具有壹定規模。如地跨任丘、新安、高陽三縣境的白洋澱,周回60裏;霸州境內的高橋澱,周回達400裏;武清縣南境的三角澱,周回也達200余裏;任丘縣的五官澱,也是眾流所歸,其東與武清縣三角澱相接。嘉靖年間,雄縣境內即有澱泊29處,其中最大的是矛兒灣,下達直沽,周百余裏。明代平原中部的這些湖澱被稱為東西二澱。東澱“延袤霸州、文安、大城、武清、東安、靜海之境,東西蓋亙百六十余裏,南北二三十裏及六七裏不等,為七十二清河之所匯瀦。永定河自西北來,子牙河自西南來鹹人之。”[28]“西澱跨雄、新數邑之境,既廣且深,西北諸山之水皆匯焉。”[29](卷2《直隸河道事宜》)自清康熙以後,由於含有大量泥沙的永定河水的引入,東澱湖群相繼淤墊,“盡變桑田”[29](卷2《治河蠡測》)。以三角澱為例,該澱是東澱的主要容水澱泊,嘉慶《大清壹統誌》上有“按古時,惟三角澱最大,又當西沽之上,故諸水皆會於此,今漸淤而小”[30](《順天府》),到清末,三角澱“已淤成平陸”。其余各澱也“大半淤塞”。“或僅存淺瀨,或竟變桑田”[29](卷2《文安河堤事宜》)。最近幾十年,東澱湖群已淤為文安窪。

西澱也日漸淤淺。西澱系統中,白洋澱最為著名,它承接瀦龍、唐、清水、府、漕、瀑、萍等河水,俗稱“九河下梢”。這些流經太行山的河流由於森林破壞和水土流失的加劇,使白洋澱在弘治年間即受到嚴重淤積,至清代,各河“入澱時,水寬行緩,泥沙下沈,動輒淤塞尾閭”[31](《方輿誌》)。整個白洋澱的淤積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在20世紀50年代上遊山區水庫未建成以前,唐河、瀦龍河的入澱泥沙量年均達370萬立方米[32](P21)。根據1981年水利部海河委員會的調查,從清順治元年至光緒七年(1650—1881年),由於泥沙淤積,澱區面積縮小了9/10。就白洋澱的淤積速度而言,盡管以前的速度無法估計,但在1924—1966年的42年間,白洋澱的總容積減少了32.25億立方米[33](p77)。白洋澱自60年代以來出現7次幹澱,幹澱時間最長的壹次是1984—1988年連續五年。

在海河平原南部,先秦漢唐時代以大陸澤為代表的湖澱群,也大多淤平消失。作為“地球之腎”,澱泊被淤平堙沒,澱水幹涸,湖區面積不斷縮小,大大降低了其調節氣候、調蓄洪水、凈化水體、提供野生動植物棲息地和作為生物基因庫的功能。

綜上所述,明清以來,由於北京城的營建、燒炭、冶煉、戰爭破壞及毀林開荒等,使海河流域山區森林資源遭到了毀滅性的破壞,導致壹系列的環境問題,尤其是表現在水土流失加劇、河川水文狀況惡化、水旱災害頻仍、平原上澱泊淤平或縮小等方面。這是大自然對濫伐森林,破壞環境的無情懲罰。森林作為陸地上最龐大最復雜的生態系統,對區域環境有著較大較深的影響。因此,在區域經濟開發過程中,對環境的開發要適度,要註重協調人與環境的關系,如果不註意保護珍貴的森林資源,就會破壞區域生態平衡,導致嚴重的生態問題。這是明清以來濫砍濫伐森林留下的歷史教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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