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放松限購政策
廣州發布樓市新政,調整住房限購政策實施區域範圍,二手房增值稅免征期由5年改2年,非戶籍人口首套房購置納稅社保年限也從5年減至2年。
根據廣州市發布的《關於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壹是優化住房限購和增值稅免稅年限。將廣州市住房限購政策調整為: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鐘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的。
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同時,將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區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從5年調整為2年。
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大力加快推動公***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發展。提高公***租賃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戶籍家庭公***租賃住房保障方式。
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多主體、多渠道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體系,穩慎有序開展規劃建設。
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
加快建立健全以公***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為主體的租購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繼續做好公***租賃住房托底保障,適時提高公***租賃住房收入準入線和租賃補貼標準,進壹步擴大公***租賃住房保障範圍。
引導壹部分保障對象通過領取補貼解決住房困難問題,完善公***租賃住房保障方式。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通過政府給予土地、金融、稅收等政策支持,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緩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
加快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的配套政策體系。堅持規劃先行,穩慎有序推進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廣州市人民政府-《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