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四個海關關區,分別是什麽呢
深圳沒有四個關區,只有深圳海關。
深圳海關直屬中華人民***和國海關總署領導,並受廣東分署的監督指導,總部位於深圳市,其關區包括深圳市和惠州市。前身名為九龍關,1950 年1月,根據海關總署的決定,“九龍關”更名為“中華人民***和國九龍海關”,後1997年7月1日,根據國務院的決定,“九龍海關”更名為“深圳海關”。
擴展資料
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三定”規定,深圳海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制定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2、負責對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進行監管,按分工依法執行進出口貿易管理政策,負責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工作,實施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等進行管理。
3、負責進出口關稅及其他稅費征收管理,實施進出口商品歸類、審價、原產地、減免稅管理,依法執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保障措施及其他關稅措施。
4、實施稽查、報關管理、信用管理及海關貿易調查、市場調查等。
5、開展打擊走私工作,依法查處走私違規案件,負責所管轄走私犯罪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工作,組織實施海關管理環節的反恐、維穩、防擴散等工作。
6、負責進出口貨物貿易統計,發布海關統計信息,提供統計服務,開展相關監測預警工作。
7、實施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海關職責,承辦海關總署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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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和國深圳海關——深圳海關權力和責任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