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小廣告犯法嗎怎樣懲罰
貼小廣告是違法的。張貼小廣告需受處罰的,壹般處以100元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我國法律規定:
1、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公***場所散發、懸掛、張貼宣傳品、廣告,不得在建築物、構築物等處刻畫、塗寫、噴塗標語及宣傳品、廣告;
2、違反規定的,責令清除,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並處100元上1000元以下罰款;
3、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4、擅自利用或者組織張貼、塗寫、刻畫、噴塗、散發標語、宣傳品和廣告進行宣傳的,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並處1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綜上所述,貼小廣告是違法的,壹般處以100元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以並處警告、罰款:
(壹)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的;
(二)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或者未經批準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街道的臨街建築物的陽臺和窗外,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糞便的;
(五)不履行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者不按規定清運、處理垃圾和糞便的:
(六)運輸液體、散裝貨物不作密封、包紮、覆蓋,造成泄漏、遺撒的;
(七)臨街工地不設置護欄或者不作遮擋、停工場地不及時整理並作必要覆蓋或者竣工後不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