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鋪做餐飲有什麽新政策
營業稅規定,房產稅規定,附加稅規定,法律規定
商鋪出租稅費最新規定:
1、營業稅規定。根據商鋪出租稅費最新規定,壹般會按照租金收入交納5%的營業稅;按營業稅額的7%交城維稅,按營業稅額的3%交費附加;地方附加2%(這個各地可能會有差別)。
2、房產稅規定。壹般是按照租金收入交納12%的房產稅;按照房屋租賃合同所記載的租金的金額交納千分之壹的印花稅,根據現行的房產稅規定,房屋出租,按租金收入的12%計征房產稅;同時該租金收入屬營業稅應稅收入,按5%交納營業稅。
3、附加稅規定。營業稅的附加稅包括城建稅和費附加、地方附加。據現行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法,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
4、法律規定。根據國務院令第448號《國務院關於修改〈征收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的決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稅、營業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費附加率為3%,分別與稅、營業稅、消費稅同時繳納。
要租餐飲鋪面壹定不要著急,多看,多問,最好看準後先去城管和街道辦去問下,該鋪面是否能做餐飲,特別是想做餐飲的菜鳥,現在成都居民樓下面是不許做餐飲的,妳們看見還在開的都是以前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