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泰國法院要駁回英拉賠償禁令訴求?
因陷“大米瀆職案”被解除職務的泰國前總統英拉,此前被責令賠償350億泰銖(約合70億元人民幣)以挽回大米收購項目造成的國庫虧空,英拉對此向法院提出該賠償指令違法,請求禁止實行,當地時間1月29日,法院對英拉的請求予以駁回,這實際上允許了泰當局恢復沒收英拉資產的決定。
據泰國《民族報》報道,法院表示,沒有足夠的事實能夠證明當局行政令是非法的。法院在周壹(29日)發布的壹份聲明中表示,法庭需要看到英拉所提案件審判中的更多證據。“由於某些因素,英拉所提禁令證據不充分,法院無權在審判期間發出禁止令”,法院稱。
英拉的代理律師Noppadon Laothong29日表示,法律團隊現在將重點關註英拉對現任總理巴育等人提起的訴訟,並指出當局此前下達的行政命令是非法的。律師還透露,泰當局凍結了英拉的十二三個銀行賬戶,並對英拉的壹棟房屋申請了留置權。
英拉內閣的其他成員也面臨著類似的行政命令,即要求他們支付大米收購計劃損失的賠償,其中包括泰國前商業部長汶頌(Boonsong Teriyapirom)、商業部副部長蓬(Poom Sarapol),汶頌被要求支付17.6億泰銖的賠償金,後者被要求支付22.4億泰銖。這兩名官員被控與未獲外國政府授權的外國企業非法簽訂政府間交易合同,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向對方出售大米,同時將部分低價大米倒賣給本國商人盈利,分別被判監禁42年、36年。
2011年8月,45歲的英拉開始執政。
2011年8月,身為泰國前總理他信之妹的英拉以泰國首位女總理的身份開始執政,登上政壇頂峰時年僅45歲。英拉上臺後開始實施壹項惠農政策,以高於市場的價格收購農民手中的大米,但這壹政策後來被批評導致糧食過度囤積和國家財政巨額虧空,也最終演變成了英拉政府的致命傷。2014年5月下臺後,英拉壹直深陷大米收購案的訴訟泥潭之中。2015年1月,泰國國會彈劾英拉,英拉被禁止參政五年。
2016年10月,泰國財政部為了追回大米收購項目造成的國庫虧空,發布了壹項行政命令,要求英拉賠償350億泰銖。英拉隨後起訴現任總理巴育、財政部長、副部長以及財政部常務秘書,並稱行政命令是非法的。此外,英拉向法庭提交了壹份請願書,申請撤銷對其銀行賬戶的凍結,並頒布禁令,停止資產扣押,她稱這是違法的。
2017年4月,行政法院駁回英拉的第壹次禁止令請求,理由是財政部的行政命令沒有得到實際執行。在銀行賬戶被泰當局凍結後,英拉又提出了第二次申請。
英拉上臺後開始積極實行大米收購計劃。
大米收購項目是英拉上臺之初開始實施的壹項政策。簡單說來,大米收購項目就是政府以高於市場的固定價格收購農民的大米。以白米為例,泰國白米的出口離岸價這些年壹直穩定在1.3萬泰銖左右,這意味著即便不考慮中間環節成本,政府從收購到出口每噸白米虧損2000泰銖。批評者稱,大米收購項目加重了泰國國家財政負擔,導致數十億美元損失。
原定於2017年8月25日舉行的英拉“大米瀆職案”宣判延期,英拉方面表示因病無法出席宣判,泰國最高法院因此對英拉發起逮捕。此後泰國政府確認前總理英拉已經逃離泰國。英拉“大米瀆職案”宣判隨後延期至9月27日。最高法院政務人員刑事案件法庭於9月27日判決英拉5年有期徒刑,並對其簽發通緝令。泰國警方10月30日發布消息稱,前總理英拉的4本護照全部被吊銷。在目擊者接連曝出英拉多次在英國現身的畫面之後,泰國官方已確定英拉目前身處英國,而其將於何時被引渡回泰國目前尚不清楚。
站在高處,做得好就光榮,做不好就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