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的意義更在於發掘事實還是倡導價值
各位好!今天我方的觀點是:媒體的價值更體現在倡導價值。首先我們來明確幾個概念:媒體指的是指人借助用來傳遞信息與獲取信息的工具、渠道、載體。包括報紙、廣播、電視、
互聯網、雜誌、手機等。媒體的價值指的是媒體背後代表的民意,以及壹種媒體在民眾中的美譽度和知名度,其美譽度、知名度越高擁有的價值和力量也就越大。我方所認為的倡導價值就是媒體率先提議、首倡正確的、積極向上的價值。所以,我將從以下幾點來闡述我方觀點:
首先,媒體並不僅僅局限於新聞媒體。從媒體的定義中我們可以知道媒體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例如:書籍、電影、電視劇、音樂等。它們也是媒體的壹種,不過它們所呈現的內容並非都是事實,我們從中也並不是僅僅在獲取信息。但我們依然還是喜歡關註它們,其原因就在於它們往往在向大眾倡導著壹種正確的價值觀,給我們壹種正面的、積極的導向,讓我們能更好的看待這個世界、更好的生活,這才是媒體價值的體現。
第二,發掘事實只是媒體的壹種功能,並非是媒體價值的體現。媒體具有協調社會關系、教育市民大眾、引導群眾價值觀的作用。所以說,媒體真正價值的體現靠的是媒體用壹種積極向上的態度、壹種人文關懷的眼光將事實呈現出來,去引發人們的思考和感悟,從而引導大眾形成壹種正確的價值觀,這樣正是發揮了媒體的作用促進了社會的發展與進步,而這些作用的發揮才能真正使媒體獲得知名度和美譽度,從而更體現出壹個媒體的價值所在。
第三,媒體倡導價值具有緊迫性。從現實生活中看,在當今媒體不斷飛速發展的時代,隨著網絡、微博、微信等大眾傳媒的不斷普及,我們每壹個人都可以成為事實的發掘者和消息的傳遞者。所以,我們實際上並不缺乏獲取事實的渠道。在這樣壹個信息爆炸的年代,我們往往更需要的是媒體擔負起社會責任向大眾倡導正確的價值觀、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讓我們更清醒的辨別不同信息的充斥,更加客觀地、正確的看待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