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身份核查無照片不辦理業務怎麽辦
方法如下:
1、銀行機構在進行聯網核查時,當聯網核查結果不壹致但無法確切判斷課戶出示的居民身份證為虛假證件時,不得隨意拒絕為客戶辦理業務。對於聯網核查結果中身份號碼與姓名壹致但未反饋照片的,銀行機構原則上應繼續辦理業務。
2、 對於身份證件號碼不存在、身份證件號碼存在但與姓名不匹配或反饋照片不相符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對相關居民身份證的真實性進壹步核實:
(壹)客戶出示居民戶口簿、護照、機動車駕駛證等其他有效證件。經佐證,相關居民身份證確屬真實證件的,銀行機構應留存相關證件復印件,並繼續辦理相關業務。對於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機具進行鑒別。如經鑒別相關居民身份證確屬真實證件,銀行機構應繼續辦理相關業務。
(二)為客戶出具聯網核查結果證明,由客戶持該證明自行到被核查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核實。公安機關應予以受理並於受理核實申請核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核實情況反饋申請人。
如經核實相關居民身份證確屬真實證件,公安機關應及時為相關個人更新相關公民身份信息。客戶可持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實並填寫的回執到銀行機構申請辦理業務,銀行機構不得拒絕。
(三)各銀行機構將疑義信息按照規定的報文格式,通過聯網核查系統申請核實,公安機關內部核實後的相關信息將在兩周內通過聯網核查系統反饋。特殊情況或需要緊急辦理的,銀行機構也可直接向公安部公民身份信息查詢服務中心申請核實,公安部查詢服務中心應及時協助核實。
擴展資料:
接口行在向聯網核查系統發送請求報文時,其請求報文中的上報機構代碼和核查機構代碼必須使用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中存在的銀行機構代碼。同時,接口行的所有營業網點進行聯網核查時均應使用其自身的銀行機構代碼,不得使用其他營業網點或上級機構的銀行機構代碼。
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定期通過聯網核查系統對轄內聯網核查的情況進行監測。經監測發現不合格機構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將情況通知該不合規機構隸屬的銀行機構,並要求其予以糾正。對於以不合規機構進行聯網核查的銀行機構,人民銀行查實後予以通報批評。
漢源之窗-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切實做好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關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