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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單與罰款單的區別

壹、告知單與罰款單的區別

1、區別在於:告知單全稱是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提醒單;罰款單全稱是違法停車告知單。兩者內容不同:告知單不壹定會處罰,違章記錄會由交警進壹步審核,情節嚴重就需要處罰;罰款單會寫車牌、車身顏色、類型、違章時間、地點,就連開罰單的警察名字或者警號以及所在單位的蓋章等。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二、違停告知單怎麽樣處理

1、在汽車被貼罰單後,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到罰單上指定的交警部門接受處理,逾期不處理的,要繳納滯納金的,因此要盡快把罰單處理了。

2、到交警部門後,把“違法停車處理告知單”交給工作人員,然後工作人員會核實罰款數額,是否扣分,然後受理罰款申請,然後會給壹份交費名稱,接著去銀行交費就行了。

3、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采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