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使用年限
安全帽使用年限具體如下:
1、不能超過兩年;
2、安全帽使用年限:從制造完成日計算,枝條編制帽不能超過兩年,塑料紙膠帽不能超過兩年半,玻璃鋼帽不能超過三年半。安全帽是用來保護頭頂而戴的鋼制或類似原料制的淺圓頂帽子,防止沖擊物傷害頭部的防護用品。
安全帽規範使用要求具體如下:
1、戴安全帽前應將帽後調整帶按自己頭型調整到適合的位置,然後將帽內彈性帶系牢;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檐戴在腦後方,否則會降低安全帽對於沖擊的防護作用;
3、安全帽的下頜帶必須扣在頜下並系牢,松緊要適度。這樣不會被大風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礙物碰掉,也可避免頭的前後擺動,使安全帽脫落;
4、安全帽體頂部除了在帽體內部安裝了帽襯外,有的還開了小孔通風。但在使用時不要為了透氣而隨便再行開孔。因為這樣做將會使帽體的強度降低;
5、由於安全帽在使用過程中,會逐漸損壞,所以要定期檢查,檢查有沒有龜裂、下凹、裂痕和磨損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更換,不準再繼續使用。任何受過重擊、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論有無損壞現象,均應報廢。
綜上所述,安全帽的有效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但壹般來說,周期為30個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建築法》第三十六條
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條
建築工程設計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制定的建築安全規程和技術規範,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建築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采取安全技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