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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加碼調控堵炒房:二手房5個月成交破萬套,新房萬人搖號

9月4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要求,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機炒房,促進杭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杭州市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於進壹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土地市場、住房貸款、稅收政策、限購政策、無房家庭認定等方面內容作了進壹步明確規定,《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貝殼研究院數據統計,杭州市1-8月成交住宅用地累計同比增長21.3%,1-8月新房成交面積累計同比增長10.9%。另據錢江晚報購房寶數據顯示,8月杭州市區(不含臨安)二手房***成交10144套(數據統計截至8月31日18時)。盡管較7月的11374套下滑約10%,但依然站穩萬套大關,成為今年以來第5個“破萬月”,同時也創下了杭州二手房市場“破萬月”連續時間最長紀錄。

前7月落戶大學生數已超去年全年

與此同時,杭州市人才引進創下新高。根據浙江新聞客戶端的報道,截至2020年7月底,杭州今年新引進35歲以下大學生的人數達到了234072人,已超過2019年全年的211913人。

浙江中原首席分析師荊海燕提到,今年疫情平復之後,杭州樓市表現活躍,壹些熱點樓盤也出現“萬人搖”的情況,這主要是由於部分新盤與周圍二手樓盤出現壹二手房價格倒掛的現象。伴隨著市場的升溫,熱度也傳導致土地市場,因此杭州樓市在今年復工之後表現較突出。

“政策的調控基調為‘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機炒房’,既有收緊的地方,也有放寬的地方。總體上打擊了炒房需求,同時對於無房家庭購房給予了支持和規範。”業內人士指出。

此次杭州樓市限購政策再升級。《通知》完善了住房限購政策,明確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戶本市的,須落戶滿3年方可作為獨立購房家庭在本市限購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這壹規則實際上堵住了投靠落戶來炒房的通道。其含義在於,後續投靠子女落戶的父母不能立即購房,防範了家庭炒房的現象。”某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說道。

按照原有政策,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戶杭州限購範圍內的購房人,落戶後即可購買杭州限購範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戶杭州非限購範圍(臨安、桐廬、建德、淳安)的購房人,落戶滿2年可購買杭州限購範圍內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此外《通知》要求加強土地市場調控,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優化供應結構,繼續推行住宅用地“限房價、競地價”出讓方式。同時,要定期公開土地出讓計劃和已出讓土地開工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同時,《通知》要求加強住房貸款審慎管理,壹是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強化借款人資格審查;二是嚴格執行收入認定標準和月供收入比要求,準確核定借款人真實收入;三是嚴格審查購房首付資金來源,嚴防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等違規挪用於購房。

無房家庭購房必須持有5年

《通知》明確進壹步統壹稅收政策,本市範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在辦理房屋不動產證時方可繳納契稅。

《通知》還調整了無房家庭認定標準,放寬了無房家庭的認定,主要新增了兩種類型的無房家庭:壹是30周歲以上未婚單身且在本市限購範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的購房人;二是離異單身滿3年且在本市限購範圍內無自有住房記錄滿3年的購房人,可認定為無房家庭。

按照規定,自《通知》發布之日起,新批準預(銷)售的商品住房,無房家庭可報名參加優先選房。

不過,《通知》也明確加強對熱點商品住房項目的銷售管理。對熱點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照優先滿足無房家庭購房需求的原則制定銷售方案,加大無房家庭房源傾斜比例,房源傾斜比例達到80%的商品住房項目,無房家庭以優先購買方式取得的住房,自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此次政策明確,無房家庭以優先購買方式取得的住房,自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這是壹種比較特殊的限售政策。對於無房家庭來說,後續購房方面可以享受到優惠的待遇,即優先認購的待遇。但這也不意味著此類群體可以炒房。此次政策堵住了優購的壹個漏洞,要求此類優購住房後續必須持有5年。這也防範了無房家庭借‘無房’來炒房的行為。”嚴躍進說道。

值得壹提的是,該條政策和今年7月份杭州發布的《杭州進壹步明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公開銷售有關要求》相呼應,當時政策也明確人才購房5年限售的規定。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分析師陳霄提到,此前針對杭州樓市過熱的現象,於7月份出臺了相關調控政策,本次杭州新政主要是針對此前房地產政策的完善補充,進壹步對炒房客起到打擊作用。

已有八城出臺樓市調控措施

除了杭州,廣東東莞也於近日發布限購限售細則。9月3日,廣東省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東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東莞市中心支行等六部門下發《關於進壹步貫徹落實商品住房限購、限轉讓政策的通知(東建〔2020〕8號)》,為規範商品住房限購、限轉讓政策的實施,出臺途交易的認定及限購細則。明確,2017年4月11日零時至2020年7月24日24時期間完成網簽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交易轉讓(含贈與);2020年7月25日零時以後完成網簽的商品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交易轉讓(含贈與)。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7月以來,已有包括杭州、東莞、寧波、內蒙古、深圳、南京等城市先後出臺樓市調控收緊政策,主要打擊假落戶、假離婚、假人才。